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5-02-11 10:40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相关单位:
为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2025年全省春耕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为夏粮丰收奠定坚实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继续打好“建立淡储机制、进行重点调度、公开指导价格、配合开展打假”农资保供稳价“组合拳”,实现春耕农资供应质量有保障、价格有优惠、农民得实惠。
1.强化组织保障与责任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春耕保供专班主体责任,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要积极争取财政金融支持,破解农资企业融资难题。要制定应急调运预案,建立价格监测机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严把农资质量关,确保市场稳定有序。
2.加强货源调度与创新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资源统筹,指导系统农资企业精准对接生产端,加大主产区调运力度,落实淡储任务,全力保障农资供应。系统农资企业要推动服务模式升级,拓展测土配方、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深入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增加有机肥、低毒农药等环保产品供给,构建“供销农资+农技服务”综合服务体系。
3.畅通信息渠道与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信息专报制度,对农资供需及价格走势进行动态监测,于2月底前向社会公示系统农资供应商名录。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通过政务新媒体和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保供动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全省系统要紧盯3-4月农资供应高峰期,以“八个一”行动为抓手,细化时间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春耕备耕农资保供稳价动员会(2月底前)。邀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等代表参加动员会,分析研判春耕农资市场形势,开展春耕备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动员。
2.开展专题调研(2月-3月)。组织系统内农资企业深入基层,开展农资市场调研,了解农民种植意向、农资需求变化、市场价格走势等情况,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春耕备耕农资供应情况。
3.组织储备抽查(2月底)。组织专班,对各级储备库点进行储备检查,严格查验储备农资来源、数量、流向等信息。重点进行库存清点,检查仓库设施、产品质检报告和管理记录。
4.开展联动打假(3月-4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系统内农资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开展集中报道(3月-4月)。积极宣传系统春耕农资供应工作,在湖南卫视、中华合作时报、湖南日报以及省市和各地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宣传报道有特色、有亮点、有新意的农资供应典型。
6.开展“绿色农资下乡”活动(3月中下旬)。组织系统内农资企业开展“绿色农资下乡”活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以及有机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
7.进行区域通报(4月底)。对各地区春耕农资供应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开展项目分析(4月底)。按照“六横七纵两沿”的要求,聚焦我省产粮大县农资供应短板,通过项目统筹分析,积极推动全国总社“116”工程在我省落地。
三、其他事项
1.全省系统于2025年2月-7月实行农资信息月报制度,8月-12月实行农资信息季报制度,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及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明确专人落实该项工作,并统筹所属农资经营企业于每月5日前将农资供应信息(见附件1)报送至省社经贸发展处。
2.省农资流通协会及具备条件的市州供销合作社于2025年2月下旬至4月底实行农资价格公示制度,请省农资流通协会统筹整理农资经营企业价格信息,于每周五前将农资价格信息报送至省社经贸发展处并进行公示。
3.请各市州供销合作社于2月14日前将春耕保供重点农资企业名单(见附件2)及农资供应保障工作联络人名单(见附件3)报省社经贸发展处。
联 系 人:李乔
联系电话:0731-84403204
电子邮箱:hnssjmc@163.com
2.2025年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春耕生产保供重点农资企业推荐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