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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全面激发社有企业活力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5-07-14 08:53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

突出市场化导向,构建新型管理机制。《实施意见》以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为核心目标,把握三个关键:一是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和末等调整机制,打破“铁交椅”;二是完善全员劳动合同制,实现员工市场化流动,打破“铁饭碗”;三是建立绩效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打破“铁工资”。

创新改革举措,彰显湖南特色。此次改革充分吸收湖南供销系统实践经验,创新推出多项特色举措:全面推广以“五问工作法”为基础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机制;机关与社有企业、国资国企等人员交流(任职)机制;“风险收益对等”的目标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以主业清单制度和权责清单制度为核心的社企权责体系等。

明确改革路径,设定阶段目标。《实施意见》制定了清晰的改革路线图:到2025年底,全省系统社有企业全面启动三项制度改革;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市场化用工和分配机制。为确保改革实效,进一步细化劳动、人事、分配改革的具体目标、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例如"压层级、减法人、去僵尸"的具体标准,以及管理人员占比、公开招聘率等量化指标。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分别明确了联合社机关和社有企业的主体责任,尤其是明确了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供销集团)的重要责任;将省本级龙头企业正在探索实践并经论证基本成熟的工作规划纳入系统指导范畴,如以提升人力资源预算参与度为基础的全面预算改革规划,以战略为导向、以经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关键业绩指标为核心的全员绩效考核规划,以短效激励动作和长效奋进文化相结合的员工激励规划等;配套出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省供销社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全面激发社有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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