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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供销优势资源 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8-19 17:26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强化联农带农惠农机制”的部署要求,根据年度调研工作安排,长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围绕“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研究”主题,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供销系统联农带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成效

近年来,长沙县供销社紧扣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深化综合改革为抓手,以基层组织建设为支撑,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以社有企业为龙头、基层社为骨干、村级服务站点为基础、农事服务中心为平台的组织体系和利益联结格局。

(一)织密基层组织网络,筑牢联农带农根基

持续完善“县级联社+基层社+村级服务点”三级服务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为农服务网络。依托路口供销社和通超市流通服务网络,整合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内容,拓展基层网点服务功能,扩大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社会影响。创新“党支部+村级供销合作社”模式,推行“供销村管家”,由社有资产公司、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共同出资,依法成立村级供销社,吸纳村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贤达能人等参与运营,将组织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实现与农民群众“零距离”对接。

(二)依托农事服务中心搭建产业联结平台,拓宽联农带农服务能级

由社有资产公司负责运营的长沙县农事服务中心位于青山铺镇洪河村,是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核心平台,也是联结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重要枢纽。中心聚焦“一平台+七大功能中心”,涵盖智慧农业服务、工厂化育秧、秸秆综合利用、烘干和大米加工、有机循环利用、农产品检测、先进农机具展示等关键领域,重点打造四大农事板块:

一是运营县农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通过全程智慧农业服务系统,开展种植、植保、收获等农机管理,依托禾苗长势监测、智能灌溉系统、病虫害监测系统等实现精细化田间管理和农技服务指导,帮助农户科学种田、降本增效。市场化运作育秧中心(含育秧大棚)。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提供工厂化集中育秧服务,降低农户育秧成本,提升秧苗品质。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托管粮食烘干与大米加工中心。建筑面积2740平方米,配备智能化烘干设备,单日烘干能力达300吨,年烘干和加工总量超2万吨,有效解决农户“晾晒难”问题,减少粮食产后损失,让农民从烘干环节直接受益。充分发挥农事服务中心烘干和大米加工产能优势,推进优质稻米品牌化运营,延伸粮食产业链条,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四是设立优质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推动“星沙甄选”品牌进驻农事服务中心,集中展销县域特色农产品及农事服务中心自产优质大米等产品,将品牌展示、产品品鉴、线上下单、线下提货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供销品牌+农事服务+农产品销售”一体化运营模式,打通优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品牌化通道。建立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以品质促品牌、以品牌带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中心服务覆盖青山铺、安沙、北山、路口等8个县域北部乡镇,为农户及农业主体提供田间“一条龙”全程机械化作业与“一站式”综合农事服务,综合服务能力达10万亩以上,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让农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

(三)创新多元服务模式,丰富联农带农方式

一是深化“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采取“供销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动社有企业、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合作共赢关系。路口供销社建立农产品初加工中心,与当地3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对接企事业单位农产品采购业务,年助销板栗、葡萄、梨、莲藕等2000多万元。二是创新“田保姆”全链条服务模式。路口供销社联合260余个农资网点,整合农资供应、无人机飞防、农技指导等资源,打造“一站式”惠农服务。三是推行“村社共建”模式。通过“供销村管家”平台,将供销社的组织优势与村集体的资源优势和农户的生产优势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深化“我为农民找订单”助农模式。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供销跑村”,对接农产品产销信息,拓展“节会+集市+直播+社群”多元销售渠道,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去、卖出好价钱。

(四)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拓展联农带农渠道

充分发挥路口供销社及“和通超市”流通网络优势,持续做好农资储备和供应,打通农资配送“最后一公里”。开通“流动供销”服务车,实现农资配送与农产品收购双向循环。依托路口供销社电商产业园和电商服务站,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截至目前,供销社已与长沙县2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收购各类农产品,助力农户增收。路口供销社同步开展连锁超市配送服务和电商服务,投资长沙供销和诚电商产业园,拓展商品配送仓储业务、电子商务和对外批发团购业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也发现全县供销系统联农带农机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部分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之间仍停留在简单的买卖关系上,产权联结、服务联结、利益联结的深度不够。社有企业与合作社之间缺乏稳定的股权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农民难以分享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的增值收益。有的基层社虽与合作社签订了购销合同,但合作停留在“一买了之”,缺乏全链条的服务延伸和利益共享。农事服务中心虽已投入运营,但在与周边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分享机制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农户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社服务能力偏弱,联农带农功能发挥不充分

部分基层社服务设施不完善、经营业态单一、农产品价格缺乏优势,在农资供应、物流配送等方面难以满足农民多样化需求。农村电商服务网络虽已实现乡镇全覆盖,但受各大物流运营商线路布点和市场化承包经营模式影响,网点作用发挥不足、可持续运营能力不强。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稳定可复制的合作模式。

(三)联农带农覆盖面不够广,对小农户的服务供给不足

服务主要集中在生产、销售两端,对偏远村组的技术指导供给不够,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还有待提升。农事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尚未完全释放,对北部乡镇以外的农户服务触达有限。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服务供给拓展较慢,创新型联农带农服务模式不够丰富。部分农户对供销社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了解不充分,参与度不高。

(四)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体系不完善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不完善,精深加工能力还不够强。虽有“星沙甄选”等供销特色品牌,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农事服务中心的稻米加工板块虽已具备加工能力,但在品牌化运营和市场化推广方面仍需加强。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影响了联农带农的实效和可持续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本地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创新多元联结模式,构建紧密利益共同体

深化产权联结,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社有企业、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相互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建立产权纽带。推动社有企业、基层社与农户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引导农户参与产业链分工环节,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鼓励基层社通过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服务主体、共同实施项目,将专业合作社成员发展为基层社社员。借鉴汨罗市社有企业与科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罗江镇供销合作社的经验,将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吸纳为基层社社员。同时,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龙头企业+村集体+供销社”的稳固架构。

(二)夯实基层组织体系,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扎实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在有条件的镇(街道)恢复或新建基层社,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有效覆盖。推动基层社从单一流通服务向综合服务平台转型。依托基层社、社有企业及为农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服务。充分发挥农事服务中心“一平台+七大功能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农事服务中心为龙头,联动各基层社,面向种粮大户和普通农户提供从育秧到烘干的全链条服务。推动“社村”合作试点,通过“村社共建”方式将农民群众集中组织起来。

(三)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充分发挥路口供销社及“和通超市”流通网络优势,持续做好农资储备和供应,打通农资配送“最后一公里”。持续开展“流动供销”服务,实现农资配送与农产品收购双向循环。依托路口供销社电商产业园和电商服务站,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深化“我为农民找订单”活动,持续开展消费帮扶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强化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附加值

完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事服务中心烘干和大米加工产能优势,推进优质稻米品牌化运营,延伸粮食产业链条,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持续培育“星沙甄选”等供销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建立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以品质促品牌、以品牌带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五)强化示范引领,推广联农带农典型经验

系统总结路口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农事服务中心产业联结经验,以及“供销村管家”等创新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联农带农模式。鼓励各基层社结合本地农业产业特色,探索符合实际的联农带农路径。定期组织基层社、社有企业开展联农带农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全县供销系统联农带农工作整体提升。

(六)完善“三会”制度,优化联农带农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优势,提高农民代表参会比例,优化社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结构。在社员代表中适当增加新型职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等一线代表比例,确保农民群众在供销合作社治理中充分表达诉求、有效参与决策。通过“三会”制度的规范运行,将联农带农工作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为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提供组织保障。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是供销合作社立社之本、兴社之基。长沙县供销社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努力让广大农民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供销力量。

整合供销优势资源 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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