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合作模式调研报告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8-19 15:46 【字体:大 中 小】
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盘活社有存量资产,激发社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活力,防范社有资产流失风险。近期,道县供销社对下属所有社有企业对外合作、联营、参股经营等各类合作项目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系统梳理现有合作模式、查摆突出问题、研判发展短板,并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和供销为农服务主业,研究优化提升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合作基本模式
近年来,道县供销社立足自身资产、渠道、品牌资源优势,紧扣农资流通、农产品产销、冷链仓储、基层网点服务等主责主业,积极联动社会资本、村集体经济、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元化合作,逐步形成资产租赁联营、股权参股合作、业务托管联营、产业链共建合作四种主流经营合作模式,有效破解了社有企业资金不足、运营薄弱、业态单一的发展难题。
(一)资产租赁联营模式
该模式为道县社有企业最基础、最普遍的合作模式,涉及22个企业或工商个体户。核心是保持社有资产所有权归属不变,将系统内闲置门店、原有仓库、经营场地、老旧网点等存量资产,通过协议租赁、约定联营的方式,交由市场合作方投资改造、自主运营。合作期限多为1至10年,以中长期合作为主。收益以固定年度租金为主,风险主要由合作方承担,供销社仅负责资产权属监管。该模式操作简单、风险可控、收益稳定,主要用于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广泛应用于便民商超、仓储租赁、基础商贸服务等领域。如道县锦相百货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与道县供销合作联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道县供销大市场二楼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书》,将道县供销大市场二楼经营场地的房屋用于超市经营,合作期为12年,每年交租金58万元。
(二)股权参股合作模式
为深度融入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延伸供销服务产业链,道县社有企业选取优质本土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协会、农产品加工主体开展股权合作。以自有资金、存量资产、品牌资源折价入股,不绝对控股、以参股联营为主,合作期限普遍3至10年通过股权绑定,搭建“供销社+企业+农户”利益联结体系,重点布局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脐橙、水稻等领域,助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如道县新三湘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道县中加农资有限公司),道县供销合作联社占股41.6667%,与县供销社原下属企业职工合作,主要经营作物种子、农药批发零售、肥料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等业务。
(三)业务托管联营模式
该模式属于轻资产运营合作模式,供销社发挥品牌、渠道、网点、政策等资源优势,合作方投入运营团队、流动资金和市场运营能力,双方聚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资配送、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流通等核心业务开展联合经营。合作无固定资产投入,期限灵活,以3至5年短期合作为主。收益分配按照合作协议扣除运营成本后,按约定比例分成或固定分红,权责划分以供销社把控业务方向、品牌规范,合作方负责日常经营、市场拓展为主,快速补齐供销市场化运营短板,拓宽为农服务覆盖面。如道县烟花炮竹有限公司,2016年道县供销社经营管理权由托管给合作方杨某,杨某负责办理各种手续和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每年向县供销社交一定的固定分红;道县供销社负责监督、协调等工作。
(四)产业链共建合作模式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依托道县特色农业产业布局,社有企业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加工企业,开展全产业链共建合作。合作领域涵盖农业产前农资供应、产中农技指导、产后冷链仓储、产销对接、品牌销售全链条。合作周期多为3至5年,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续签。双方整合政策资源、土地资源、产业资源、市场资源,不单纯追求短期经营利润,重点强化惠农服务属性,搭建县域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服务平台,带动农户增收、产业提质,充分彰显供销合作社公益性服务职能。如道县孺子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道县供销合作联社与道县和丰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合作,占股51%,主要从事水稻育苗、代耕、代种、机插、机收、稻谷烘干收购等产业链业务,全程农机作业社会化农事综合服务的公司;现有员工50人,各类农机驾驶员39名,土地经营和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5万余亩,每年多批次培训农民技能200余人;有全程农机事务作业机械装备109台套件,育秧大棚占地面积68亩,农机总价购买值达700余万元,总资产1180余万元。
总体来看,四类合作模式有效盘活了社有沉睡资产、整合了内外涉农资源,打破了社有企业传统单一的租赁经营模式,激活了企业经营活力,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为农服务网络,在服务三农、助力县域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社有企业合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面摸排核查,当前道县社有企业各类对外合作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清晰、监管不到位、合作不规范、风险防控薄弱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存在一定的社有资产流失隐患。
(一)合作运行机制不健全,规范化程度偏低
部分合作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可行性分析、资产评估、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小额、基层自主合作项目决策随意性较大。合作协议多套用通用模板,针对性、约束性不强,对合作续约、退出机制、违约责任、资产增值、品牌使用等关键内容约定模糊,缺乏标准化、制度化的合作管理体系,容易引发后续经营纠纷。
(二)权责划分模糊不清,经营治理薄弱
各类合作项目普遍存在权责边界交叉、界定不清晰的问题。联营、参股项目中,供销社资产权属、监督管理职责与合作方经营自主权划分不明确。供销社普遍存在“重合作、轻管理”现象,参股项目派驻人员履职不到位,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缺乏有效管控;合作方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调整经营业态等情况,供销社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治理管控存在明显短板。
(三)全过程监管存在缺位,动态管控缺失
未建立统一的社企合作项目台账和常态化监管机制,监管模式以年度事后核查、财务审计为主,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复盘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合作方经营随意性比较强,县社备案审核、日常督查频次不足,对项目资金流向、营收真实性、履约情况、资产使用状态缺乏实时动态监管,监管链条存在断点、盲区。道县永盛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成立,合作方具体负责经营,有一共同资产未与道县供销社商讨,合作方就出租给第三方经营。
(四)利益联结松散,履约执行不到位
多数合作项目以短期利益合作为主,长期利益绑定机制不完善,合作联结较为松散。受农产品市场波动、行业行情变化影响,部分产业链合作、产销合作项目存在保底收购不到位、货款结算不及时、中途缩减经营投入等履约问题。部分租赁合作方稳定性差,频繁更换经营主体,导致项目经营连续性差,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格局。
(五)社有资产与品牌存在流失风险
部分老旧资产租赁项目未按照市场价格动态调价,长期固定租金导致资产收益偏低,存在隐性利益流失。同时,供销品牌授权管理不规范,部分合作方擅自使用“供销”品牌开展非主业经营,滥用品牌资源,损害供销系统公信力。部分参股项目账务核算不独立、不规范,分红结算不及时,存在社有收益截留、流失隐患。如道县永盛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一直未分红给县供销社。
(六)专业人才匮乏,运营风控能力不足
社有企业普遍缺乏资本运营、合同法务、风险防控、市场招商等专业人才,项目谈判、协议审核、投后管理、风险处置能力薄弱。日常合作管理多依赖传统经验,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难以适配多元化、市场化的社企合作发展需求,县供销社还面临债务风险。如县供销社参股的企业,没有一家从事电商经营,竞争力比较弱。
三、规范提升社有企业合作模式的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道县社有企业合作运行的短板与问题,结合供销改革发展要求和县域三农发展实际,坚持规范化、市场化、风险化、长效化原则,进一步优化合作模式、健全运行机制、强化监管防控、激活经营活力,推动社有企业合作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准入决策机制,规范合作源头管理
建立社有企业合作项目分级准入制度,明确合作主体资质标准、产业准入范围、资产合作标准,严禁开展非主业、高风险合作项目。严格落实项目调研、资产评估、风险论证、集体决策、公开公示流程,所有对外合作、联营、参股项目全部实行事前备案管理,杜绝随意合作、盲目合作。统一修订标准化合作协议模板,细化合作期限、权责边界、收益分配、风险分担、违约责任、退出机制等核心条款,从源头规范合作行为。
(二)明晰权责利益边界,完善合作运行体系
分类优化各类合作模式运行机制,实现权责对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资产租赁联营项目,明确资产管护责任、租金调价机制、业态管控要求;股权参股项目,健全派驻人员履职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权、监督权,规范账务核算与分红机制;业务托管、产业链合作项目,细化双方资源投入、服务职责、经营权限,杜绝权责空转、监管虚化。同时,动态优化收益分配模式,推广“固定收益+超额分成”模式,兼顾资产保值增值与合作方经营积极性。
(三)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筑牢资产安全底线
搭建“一项目一档案”数字化台账,对所有合作项目实行全覆盖、动态化、常态化管理,精准掌握项目运营、履约、收益、风险情况。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督查、事后审计、年度考评闭环监管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每年开展合作项目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权责不清、监管缺位、履约不力、利益流失等问题。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合作、监管失职、造成资产流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深化利益绑定,提升合作稳定性
摒弃短期松散合作模式,围绕水稻、脐橙等县域特色主导产业,推广产业联合体合作模式,联合村集体、经营主体组建利益共同体,通过股权绑定、保底收益、惠农考核等方式,强化长期深度合作。建立合作方信用评价体系,将履约情况、经营成效、惠农效益纳入评价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淘汰履约差、经营弱、信誉低的合作主体,培育稳定、优质的长期合作伙伴。
(五)创新优化合作模式,激活企业经营活力
立足道县供销资源禀赋,因地制宜优化四类基础合作模式,创新规范化市场化合作新路径。盘活乡镇闲置资产,推广“供销所有权、投资方改造权、市场化运营权”的轻资产盘活模式;规范品牌托管运营,统一供销品牌授权标准,标准化推进城乡网点联营;聚焦为农服务主业,深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产销、冷链物流等核心领域,推动社企合作从“简单租赁联营”向“产业深度融合、价值增值共赢”转型,持续提升社有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和为农服务水平。
(六)强化人才制度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完善社有企业管理制度,出台社有企业对外合作管理细则,固化合作流程、监管标准、奖惩机制。组建风控、法务、运营专项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补齐资本运营、风险防控、合同管理等专业短板,打造专业化管理队伍,全面提升社有企业合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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