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社: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实施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4-07-08 11:52 【字体:大 中 小】
湘西州古丈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上级社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基本路径,立足服务“三农”,履职履责,为全县粮食丰收、农民增产增收贡献供销力量。
一、粮食收益保障政策实施进展和成效
(一)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古丈县供销合作社把春耕备耕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及早安排,组织货源保春耕。去年入冬以来,我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认真做好春耕农资组织供应工作,陆续在销售淡季以相对于旺季较低的价格储备入库农资,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在农资品种、数量上备足货源。从供销系统农资储备情况来看,系统的农资储备充足。二是严把质量关,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农资作为粮食的“粮食”,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为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服务,我社工作人员全年不定期深入农资经营网点指导春耕备耕工作,对供销系统农资经营网点的农资商品进行大检查,严把农资商品严把入口和出口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
(二)以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建设促进粮食生产。扎实推进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去年来,新建村级供销合作社6个(尚家村供销合作社、溪龙村供销合作社、铁马洲村供销合作社、龙天坪村供销合作社、溪口村供销合作社、默戎镇供销合作社),今年下半年将新建村级供销合作社3个;按照合作制要求和自愿原则吸纳农户入社,加快线下联结到户,从源头收集农户供需信息,促进线上联结到户、更好服务农户。
(三)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成立古丈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平台。2023年5月29日,古丈县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企业、农业生产主体、银行代表、保险公司等共14家联盟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四方”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形成资源共享、技术共享、经验共享的组团式发展格局,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县作出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2家涉农企业、银行入驻平台。二是打通网络销售。充分利用“832”消费扶贫、乡村振兴馆、淘宝、京东等线上销售平台,鼓励供销企业及专业合作社通过电商直播带货、促销活动等方式,全天候销售农产品。截至2023年底,我县农产品在“乡村振兴馆”交易额就达到1300多万元,排名全省第9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农资保供方面,无明显优势。受职能职责、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影响,供销合作社只能利用自身优势,努力协调各方,以相关奖补政策等措施,依托下属企业或合作企业平衡农资保供,为老百姓争取利益。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在促进粮食生产方面,管理不规范。一是经营手段粗糙,缺乏现代化、专业化管理,这导致基层供销合作社在粮食生产中的服务效率和效果受限。二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不高,对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了解不足,容易导致供销环节出问题。
(三)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一是农产品任然依赖传统的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供货,缺乏多元化的销售渠道,限制了农产品的销售范围。二是线上电商渠道虽然兴起,但是许多农户缺乏相关知识技能,难以有效利用这一渠道进行销售。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合理引导价格预期,保障农资产品供给。二是完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健全物价补贴等联动机制。三是加强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对接,出台对粮食生产主体的金融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对粮食种植的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格,增强生产主体的信心。四是明确供销合作社性质,为农资保供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