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供销社:多措并举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3-05-12 08:00 【字体:大 中 小】
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更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实力保障。近年来,娄底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全国总社及省社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途径、新办法,依法维护社有资产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维权。聘请法律顾问对市供销社重大经济行为、重大行政决策、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针对侵占供销社资产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排除各种干扰,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二是主动作为。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多次与娄星区法院领导沟通研究解决市社资产维权官司执行的相关工作。截止目前,资产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市社所聘请的律师查证了娄底市龙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账号的银行流水;提交了追加该公司原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龙泰公司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督促区法院传唤龙泰公司现在法人录了口供;龙泰公司156个车位,督促法院进行两次拍卖,现已向区法院提交以物抵债申请书。
三是摸底核查。2022年,全市系统开展社有资产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全系统社有资产一网通。通过组织对全市系统社有资产开展摸底核查,对社有资产(不动产)的现状、数量、租赁、效益、办证、运营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评估,市县两级都建立了清晰的资产台帐。
四是创新监管。创新对社有资产的监督举措,搭好监督检查工作平台,逐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三会”制度优势,发挥社代会和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的民主监督、内部监督作用。督促落实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并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事会、财务、审计、机关纪委等监管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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