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6-10-24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供监〔2016〕2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有关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各市州讨论,省社监事会同意印发,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考评办法(试行)》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
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考评办法(试行)
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考核评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以下简称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完善联系点择优、激励与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考评对象
省社各联系点及其联络员、特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市、州、县(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二、考评内容
(一)联系点、信息员落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联系点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市州社监事会对联系点实施管理的情况。
三、考评标准
考评实行计分制,由基础分、累加分、管理分构成。
(一) 基础分
基础分满分计30分。依照《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联系点有三项主要任务,每完成一项计10分,完成三项计30分,未完成的将酌情扣减基础分。
(二)累加分
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实行累计加分。参考类信息每上报1条计2分,动态类信息每上报1条计1分;各类信息被全国总社监事会采用1次加2分。
(三)管理分
管理分满分计30分。依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州社监事会有三项管理任务,每完成一项计10分,完成三项计30分,未完成的将酌情扣减管理分。
四、考评奖项
(一)先进联系点
根据联系点提交的工作总结和基础分、累加分评分,按照各联系点基础分、累加分得分排序,得分前10名的单位确定为先进联系点。
(二)优秀联络员、优秀信息员
根据联系点、信息员提交的工作总结和累加分评分,按照各联系点、信息员累加分得分排序,得分前5名的联络员确定为优秀联络员,得分前3名的信息员为优秀信息员。
(三)联系点管理先进单位
根据市州社监事会提交的工作总结和管理分评分,同时参考市州社联系点基础分、累加分,按照各市州社管理分及基础分、累加分得分排序,得分前3名的单位确定为联系点管理先进单位。
五、考评程序
联系点考评工作由省社监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年组织1次联系点考评。考评的程序是:
(一)办公室会同市州社监事会对各联系点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地抽查。
(二)每年11月,各联系点、信息员分别向办公室提交当年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根据工作总结、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情况及实地抽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依据考评标准计分。
(四)年底前,办公室将考评计分情况提交省社监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先进联系点、优秀联络员、优秀信息员和联系点管理先进单位名单,以及增加、退出的联系点、信息员名单。对连续2年考评得分排在末位的若干单位,将不再作为联系点。
(五)办公室公布考评结果,省社监事会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