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6-08-2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供监办函〔2016〕76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加强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协调指导,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到6月30日止,全省共有67个县级社设立了监事会,占全省县级社总数的60.36%,比2015年末增加4个,增长3.6%(详见附表)。总体看,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有进展,但发展不平衡,情况不容乐观。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新增的3个市。怀化市新增新晃县和洪江市;永州市新增东安县、双牌县;娄底市新增涟源市。怀化市社非常重视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今年1月向全市系统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设立和监事会主任配备工作的通知》,理事会主任和监事会主任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并将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列入县(市、区)社的绩效考核,签订责任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没有增减的6个市。分别是岳阳、湘潭、张家界、常德、衡阳、郴州市。
3、少数县因原监事会主任退休未补,导致配备数下降。
4、株洲市、邵阳市所属县级社均未设立监事会。该两市共有17个县级社,占全省15.3%,占比较重,影响较大。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设立监事会机构、配备监事会主任是监事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必要的组织保证。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都十分明确地要求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体系,赋予监事会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目前,全省县级社监事会的设置率只有60.36%,还有近40%的县级社没有建立监事会。《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十三五”期内全省县级社要全部建立监事会,任务还十分繁重。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尚未建立监事会的,务必抓住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契机,从制定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入手,加强协调、指导和督查。特别是目前县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数为零的“空白市”,要把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年度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压实工作责任,一个一个县狠抓落实,力争尽早实现全省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全部建立监事会、配备监事会主任。
第二,对于原监事会主任退休的,要抓紧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尽快补充到位。
第三,对于编委已有批复编制的,要按有关规定抓紧配备到位,加快监事会组织建设。
附件:各市州县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进度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6年8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