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1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9-09 16:19 【字体:大 中 小】
湘供合函〔2026〕9号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14号建议的答复
刘新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基层供销服务网络的建议》收悉,我社高度重视,会同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组织统筹,出台融合发展指导文件”
您提出的由省级层面出台“客货邮供”融合发展指导文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流动服务车”等新业态管理的建议,符合我省相关工作推进方向。如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发改、财政、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交运输规〔2024〕5号),确立了“资源共享、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融合发展”的原则,各部门均在积极推动基层网点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完成37个客货邮融合发展县(市、区)验收,建成县级共配中心65个、乡镇综合服务站427个、村级服务站7416个,开通客货融合运营线路累计1226条,投入代运车辆2400余台。省邮政管理局积极完善农村寄递体系,已建成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19535个,行政村覆盖率稳步提升。省发改委表示,将聚焦规划引领、政策赋能、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等关键环节,全力支持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整合交通、邮政等网络资源,加快构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社会化服务网络。
关于您提出的将农村客运班线改造为“流动供销服务车”的问题,我省已有相关实践基础。省交通运输厅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利用车辆行李舱、内部物品存放区等代运货物。我省汨罗市、蓝山县等地已探索出“客车捎带”“货运班线”等成熟模式。农村客运班线改造为“流动供销服务车”,可在现有客货邮融合政策框架内一同推进。下一步,我社将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在现有客货邮融合工作机制下,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利用,进一步优化“流动供销服务车”运营模式。
二、关于“设立专项引导资金,破解融资难题”
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增设专项引导资金难度较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新增工作任务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既有专项资金解决,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目前,省级已设立开放型经济及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等,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及基层供销服务网络。省级层面对农村客货邮改革已累计安排奖补资金达3亿元(按1600万元/县或800万元/县标准)。“十四五”以来,全省农业系统投入财政资金16.2亿元,新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1万余个,新增冷藏能力102万吨,建成覆盖产地、集散、销地的冷链节点网络,有效降低生鲜农产品流通损耗。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优化资金统筹,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基层供销服务网络建设。
三、关于“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打造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已有系统部署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省级层面已打造“湖南红茶”、“安化黑茶”、“湖南菜籽油”、“湖南茶油”、“湖南辣椒”、“湘江源蔬菜”、“湘赣红”等7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了“湘南柑橘”、“五彩湘茶”、“湘九味”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品牌。二是2020-2023年评选出47个“一县一特”优秀品牌,每个支持100万元;“宁乡花猪”、“永兴冰糖橙”、“安化黑茶”等9个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精品品牌培育计划。三是2026年2月发布首批《“洞庭香+”品类品牌及主要企业信息目录》,涵盖香米、香油、香肉、香鱼、香菜、香果、香茶7大品类80个品牌,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目录内企业销售额达34.8亿元。四是在品牌管理上,“湘赣红”已制定三项团体标准,覆盖24个县市区、125家授权企业;“安化黑茶”制定了14个省级地方标准和8个国家标准,并出台证明商标授权管理办法。
综上,您反映的“多网融合难”“资金短缺”“品牌散乱”等问题是当前基层供销服务网络建设中的痛点,我社将以本建议办理为契机,重点做好有关工作。一是深化部门协同,依托省客货邮融合发展会商机制,推动供销、交通、邮政、商务等部门数据共享、标准互认、网点共建;二是争取资金支持,配合省财政厅等部门优化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县域共配中心、冷链设施等项目建设;三是赋能品牌建设,组织供销系统参与省级品牌推广,推动衡阳优质农产品入驻供销电商平台和省内外展销渠道。
感谢您对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6年6月8日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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