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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9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9-09 16:18   【字体:

供合函20263

对省十届人大次会议第079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苏慧明等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村企合作”模式的建议》收悉。现将我社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始终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主动对接企业与村集体需求,在搭建合作平台、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资源整合等方面持续发力,与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契合、同频共振。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搭建“村企合作”组织载体。我社大力实施“强基强能”工程,按照“乡覆盖、村优选、联关口、补缺口”要求,紧扣“五有、三好、五统一”标准,持续推进基层供销社提质升级,构建起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为“村企合作”筑牢组织根基。目前,全省系统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2912个,乡镇覆盖率达94.7%,三年新增689个,其中长沙、株洲等多地已实现乡镇全覆盖,有效联结村集体经济。同时,深入开展赋权赋能工作,推动全省供销系统与合作单位签订3000余份“赋权赋能”合同,带动基层社增收超2亿元,为“村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服务支撑。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完善“村企合作”服务体系。围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核心主业,精准对接村集体需求,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在农资供应方面,构建农资保供稳价机制,实现供销系统在全省的农资供应占比提升至80%以上,储备占比达90%以上,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保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率先成立省级“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整合6000余个农业生产和服务组织,线上线下精准对接供需,近年年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超3000万亩次;连续三年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争取试点资金3.94亿元,覆盖14个市州89个县市区,服务中小农户39.7万户,帮助农民降本增效1.6亿元。同时,立足农产品流通主业,着力构建“产供销”一体化流通体系,破解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卖难”问题。

是创新服务模式,激活“村企合作”内生动力。聚焦偏远山区、边际界区、交通盲区,创新推出“流动供销”服务模式,配齐流动供销服务车辆1200余台、建设3800余个服务点,覆盖598个乡镇、4632个村(社区),重点开展生活物资“送上门”、生产资料“到田头”、农副产品“出山村”等服务,补齐偏远地区村集体经济服务短板,让供销社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推进乡村车间与城乡产业运营平台建设试点,探索“乡村车间+基层网点+流动供销”的联合体模式,分类施策推动乡村车间基层网点、流动服务“单点合作”向“全域融合”转化。同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动社有企业与基层社、村集体、合作企业深度联动,省银华棉麻集团、省茶业集团等龙头企业,通过带动基层社拓展业务、共建项目等方式,与村集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实现企业发展、村集体增收、农民获利的共赢局面。

下一步,我社将认真吸纳代表建议,立足供销职能,持续深化“村企合作”,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强基固本推进基层社提质升级,加快农服中心建设,年内建成15个农服中心,推动基层社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进一步完善“村企合作”组织载体;二是强化资源整合推动社有企业与村集体、合作企业深度融合,聚焦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村企合作”示范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提质升级;三是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农资保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等服务,扩大“流动供销”覆盖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密切与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联结,切实推动“村企合作”模式走深走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贡献供销力量。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6年4月27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9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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