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07-2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处室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规制度;指导省社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及省社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机关本级和指导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
3.负责管理国拨、省拨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承担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履行省社理事会委托的出资人代表职责,管理监督省本级社有资产,牵头组织制定省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省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指导全省系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维护理事会出资人权益。
6.贯彻落实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指导全省供销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承担系统“三位一体”建设中信用合作发展工作。
联系电话:8440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