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指导处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07-2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基层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各类组织健全完善体系和制度,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2.承担全省系统综合改革、培育壮大工程具体指导工作;承担省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指导系统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设。
5.承担省社法制工作办公室职责,指导全省系统法制建设;负责省社章程的起草修订,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下级社章程制定和修订。
6.负责机关普法宣传、干部普法考试和法律咨询;开展重要文件规范性、合法性审查。
7.牵头对市(州)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业绩考核。
8.指导全省系统文化建设、评选表彰和标识推广工作。
9.负责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秘书处工作。
联系电话:8440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