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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问答④丨联合社有哪些职能职责?供销合作社开展哪些为农服务?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10-19 09:06   【字体:大 中 小】

9月23日,《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湖南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以法治方式固化改革成果、规范组织行为、护航为农服务的重要举措。从今天起,我们推出系列解读,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制度和实践意义,逐一回应社会关切。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哪些职能职责?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协调发展、资产监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对成员社的联合合作,做好对成员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保障。

一是行业管理,规范本区域供销系统运营,指导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社有企业经营发展;

二是协调发展,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部门间关系,统筹服务网络布局,推动各成员社之间开展联合合作;

三是资产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管好社有资产,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督;

四是教育培训,面向系统从业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五是队伍建设,优化供销系统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联合社可吸纳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作为成员单位;指导本级出资设立的社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坚持为农服务方向,推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发展。

供销合作社主要开展哪些为农服务?

《条例》明确供销合作社承担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主责主业,并将湖南特色的“流动供销”写入法规。

一是农资保供服务。建立常态保障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农资保供机制,建设农资储备库、配送中心,做好化肥等农资采购、储备和配送,严守农资质量安全。

二是农产品流通服务。布局农产品集散地、批发市场、零售终端,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通过产销对接、博览会、消费帮扶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路,培育乡村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土地托管、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技术推广、信息咨询、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参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网络,统筹合理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同时,搭建流动供销服务网络,补齐偏远乡村服务短板。供销合作社还可以承接政府委托的涉农事务,接受政府购买服务。

《条例》问答④丨联合社有哪些职能职责?供销合作社开展哪些为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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