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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社:以高质量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5-02-21 16:39   【字体:

2024,郴州市社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目标强化监督履职,积极建言献策,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24年,郴州市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全市系统监事会组织基础

认真落实三会制度,强力推进全市系统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目前,市、县两级供销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市社配备监事会副主任1名,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监事20名。11个县市区供销社共配备监事会主任11名,监事46名;均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干部队伍履职能力,11月28日,举办监事会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系统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和基层社、社有企业监事代表40余人就“三会制度”和监事会的职责定位、监督重点和工作方法路径等进行学习交流。12月2日-4日,选派市、县两级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参加全省系统监督审计业务专题培训班,郴州市社监事会在培训班上就2024年监督审计工作情况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通过学习培训,持续为监事会干部队伍充电、赋能,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突出政治监督,推动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用好监事会和机关纪委合署办公优势,两者协同贯通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任务要求,聚焦中、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部署等落地见效情况,建立政治监督责任清单,并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定期向市社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工作情况。将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社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如,加强对省社“强基强能”工作安排部署和市社“123456”基层社建设工作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言献策,促进全市系统新型基层社建设,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截止目前,全市已打造173个重点基层社、50余个规范基层社,30余家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性综合为农服务中心,服务耕地面积47万亩,服务农户10.16万户,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1560余万元、农户家门口就业1.95万人。

三、强化审计监督,护航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社有企业、社有资产审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及时指出社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建议和对策,发挥好“前哨”作用,推动社有企业健康长远发展,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2024年,先后对社有全资企业湖南省郴州市南方供销总公司和郴州供销农副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改制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等方面的问题17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通过审计整改,化解了市社与市企改办150万元的历史债务,督促企业清理往来款项1355.72万元,收回各类资金22.04万元,理清股权投资178.76万元,理顺社有资产权属关系3062.9,新增资产确权1253.39㎡,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约544万元。有效推动了社有资产产权纠纷、租金收缴不及时、往来款长期不清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的处理督促指导湖南省郴州市南方供销总公司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法管理和运营,并做好职工安置,助力市社圆满完成社有企业改制任务。

四、用好联合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为监督重点,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公示、实施、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4月-8月,由市社监事会牵头,协同财务科和项目相关科室对2019-2024年全市系统共计38个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先后17次到各县市区实地督查项目建设情况和发挥效益情况,共指出项目进度迟缓、项目验收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28个,提出意见建议23条,下发整改通知8份,下发交办函2份,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通过强化对专项资金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也为市社争资立项重点工作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五、深入调查研究,服务综合改革中心大局

聚焦综合改革发展工作任务和目标,市社监事会围绕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强调研,为市社党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14家社有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形成《社有参股企业经营状况评估报告》和《关于2019-2023年注销的参(控)股企业情况调查报告》,评估企业经营能力,分析亏损原因,提出对外投资科学决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注重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0余条,市社党组悉数采纳。深入11个县市区社了解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农资网络体系建设等市社党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共形成《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内部审计的调研报告》等18篇调研报告,为市社党组决策献智献力。

六、坚持上下联动,提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效

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报送、评价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情民意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监事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县两级供销重点社有企业都明确了社情民意信息员,加强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重点突出综合改革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存在的痛点难点,基层社、社员及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等。制定《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评价办法》,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效。2024年共上报全国总社监事会和省社监事会信息100余篇,多篇信息被全国总社监事会、省社监事会采用,被全国总社监事会评为2024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联系点。

七、着力建章立制,推进监事会工作“五化”建设

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监事会工作“五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突出“利当下”“管长远”,将制度建设贯穿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等各环节,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开展。市社监事会先后制定修订了《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内部审计工作若干规定》《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专用函工作规范》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监督检查建议文书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议事程序,为顺利开展好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指导北湖、资兴等县市区社制定了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办法、监事履职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整改规定等制度,确保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开展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推动全市系统监事会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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