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社出台关于加强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及系列工作制度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0-04-20 09:24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张家界市供销合作联社印发了《关于加强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及9项监事会工作制度。
《意见》指出,监事会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努力探索符合供销社发展的监督工作新路子。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意见》强调,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的本质要求,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必备的法定监督机构。要不断健全党组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配齐配强监事会班子,保持机构、职数、级别、编制稳定。党组要定期研究监事会工作,听取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理事会要支持监事会履行职能,对其开展监督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必要保障,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对调查报告和合理化建议要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党组对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予以处理,及时纠正,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体系是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抓住当前综合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完善监事会组织体系。要指导所属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推动监事会有效开展工作。各级监事会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利用现有监督手段和工作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
《意见》就监事会如何围绕积极服务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搞好审计监督、创新完善监督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印发的9项工作制度为:《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职责》《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议事细则》《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专项检查工作办法》《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履职行为规范》《张家界市供销联社派出企业监事工作规则》《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张家界市供销联社职能科室向监事会提供重要信息办法》《张家界市供销联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