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专项试点机遇 全力推动“三会”建设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8-05-31 09:28 【字体:大 中 小】
江苏省社监事会办公室发言材料
开展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三会”试点),是全国总社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省供销合作社从讲政治、抓机遇、开新局的高度,积极领受、认真筹划、部署推进省级社“三会”试点任务,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参与此次“三会”试点的除省社外,还有6个设区市社、37个县级社,试点面占我省13个设区市社、80个县级社的47%。截至5月20日,已完成“三会”试点任务和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有33家,占试点单位总数的76%。其中已召开代表大会、基本完成试点任务的市县社23家,泰州市社及6个县级社、盐城市社及8个县级社、宿迁的2个试点县社都已基本健全了“三会”制度,扭转了江苏省县级社没有监事会的局面。已出台“三定”方案明确监事会主任或领导职数及办事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市县社10家,其中南通3个试点市县社都已出台新“三定”方案、淮安4个县级社监事会主任已提名到位,将择期召开代表大会。其余的试点单位正在全力推进之中,有望按照总社要求,全面完成“三会”试点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省社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三会”试点的方案和推进措施。省委、省政府两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三会”试点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指示要求我社按照总社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创出江苏特色,形成面上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今年2月,省社协调争取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县供销合作社恢复实行社员代表大会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同时对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履行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三大职能任务,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同时要求将专项试点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各市县反映,这个文件“含金量”高,为推进专项试点提供了政策依据,也得到了总社监事会宋璇涛、汤益诚等领导的批示肯定。省社还在开好代表大会、健全理监事会和推荐外派监事人选上,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试点面向市县乡镇扩展延伸。为扩大试点效应,我们主动加压,将试点任务由原来批复的“两市两区”扩大到全省43个市县社,除了要求泰州、盐城市县两级社全覆盖,还要求其余11个设区市每个市都要选择2-3个市县社参加试点。同时要求承担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等方面试点任务的部分市县社和“农综社”试点的乡镇基层社探索健全“三会”制度。
(三)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指导。为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我们结合江苏实际,制订出台了专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时间步骤和验收标准等。同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监事会领导分管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督导小组,按照动员部署、面上调研、重点督导、分步验收“四步走”战略,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落实。去年8月,省总社在徐州举办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研讨学习会,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试点任务。省社主要领导和监事会主任在会上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还邀请了总社合作指导部领导作专题辅导。统一了大家思想,聚焦了重点难点,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创新,精准发力。
(四)加大督导推进力度。为使专项试点工作跟上序时进度,我们采取了会议调度、面上调研、重点督导、现场推进、简报通报等多种形式,推进落实。去年11月,省社在南京召开了“三会”试点工作调度分析座谈会,集中听取13个设区市社试点工作汇报,全面分析调度面上推进情况。省总社主要领导和监事会主任再次到会并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2月上旬,监事会两位领导用了2个月时间,按照专项试点方案和总社要求,带队分五批对全省各市开展全面调研督导,在每个市逐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每次调研结束后,均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由省社主要领导批转各市分管副书记、副市长关心支持。多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高度
重视,及时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对推进当地市县社“三会”试点起到明显效果。我们还建立了月报制度,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全省专项试点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地“三会”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取得成效
(一)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的浓厚氛围。各地利用专项试点这一“抓手”,促进了党委政府重新认识供销合作社,更加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也借这股“东风”,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影响力得以提高。单从省里来说,继中央11号和省委31号文件下发后,在过去的一年时间,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出台了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省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意见等4个文件,今年2月又出台了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给予1个亿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这样的支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去年6月,时任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杨岳主动到全国总社汇报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争取专项试点任务;今年3月,新分管副省长缪瑞林到任不久就到省总社调研视察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完成专项试点任务的具体要求,这样的工作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继各市先后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后,专项试点又加速了各县区贯彻文件的相继出台及有关政策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了市县社理监事会组织体制。自1990年省社“四代会”两会并一会后,长期以来,我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均实行的社务委员会组织体制,取消了监事会。2008年省总社“五代会”后恢复了“三会”制度,健全了监事会,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之后一部分设区市社按照省社模式陆续恢复了“三会”制度。开展“三会”试点,提高了各方认识,加快了各级社监事会组织建设步伐。一些地方出台了多年期盼的“三定”方案,召开了十几年甚至三十多年没有召开的代表大会,加强了理、监事会领导班子配备,增设了监事会办事机构,增强了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了与农民社员的联系。同时,我省系统监事会工作也有了抓手,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事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社、21个县级社设有监事会,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还有2个设区市社、8个县级社已出台新“三定”方案,明确了监事会领导职数,有的监事会主任已提名到位,只等召开代表大会履行选举程序)
(三)进一步深化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我省上一轮综合改革试点只涉及13个市的1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由于当时省社没有顶层设计,很多地方不知道改什么、怎么改,综合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达不到预期效果。这次“三会”试点涉及省社、6个设区市社、37个县级社,省市县三级联动,覆盖面广,影响范围大。加之我们事前制定了周密的推进工作方案,通过示范带动,自上而下放样子、交任务、压担子,激发了市县社投身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许多地方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如泰州市社在全省率先协调出台了含“三会”组织架构的“三定”方案,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市政府还批复了市社“三会”试点方案,并率先召开代表大会,同时全力推进所属县级社“三会”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县两级社“三会”制度全覆盖,为其他市县制订出台“三定”方案、召开代表大会提供了蓝本。泰州的兴化市社协调出台的“三定”方案,明确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同职级配备,这在我省也是一种突破。苏州的太仓市社推进全市6个乡镇基层社健全了“三会”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社“三会”制度全覆盖,并依托“三会”制度,重塑基层社的组织功能和经营服务功能,为全省基层社改革发展创造了太仓经验。
(四)进一步促进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提质发展。专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以局部专项改革撬动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健全“三会”制度这一“软件”建设,带动了为农服务项目“硬件”建设,促进了全系统经济的提质发展。2017年,我省供销合作社抓住专项试点机遇,全面动员,统一思想,以改革促发展,扭转了部分市县供销合作社经济一度下滑的态势,销售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其中县及县以下发挥了中坚力量,销售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的91%。
我省“三会”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进展还不够平衡,部分试点单位工作推进还较为缓慢,除了自身协调争取的问题以外,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利因素。一是受单位性质、编制职数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大部制改革地方职数编制一律冻结,协调政府出台“三定”方案、增加监事会领导职数和监事会办事机构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十八大以后对于领导干部兼职问题控制的越来越严,要求组织部门发文提名外派监事几无可能。这都需要在下一步试点工作中不断加大工作协调和推进督导力度。
三、体会打算
在推进“三会”试点工作中,系统的一些探索实践和首创精神给予我们诸多启示。
启示一:领导重视支持是试点工作的有力推手。从前期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我们体会到,凡是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的市县,试点工作推进的都比较顺利;只有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好试点工作,加强与组织编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才能牢牢把握试点工作的主动。
启示二:分类推进是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有效手段。由于部分试点市县社“三会”建设基础条件各不相同,试点进展很不平衡。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推进,切忌一刀切、齐步走。有的地区可通过市社先行,以上率下,带动县级社整体推进(如泰州、盐城);有的则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率先在基层社恢复“三会”制度(如苏州太仓);有的则可以结合探索成立农综社、农村消费合作社联合社的形式,推进联合社“三会”试点(如镇江句容)。
启示三:工作创新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有的试点单位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为基层社成员,邀请各镇农经站、农技站、水利站、土地所、动防所等为农涉农部门纳入基层社“三会”建设,分别推荐参选基层社的副理事长、理事、监事,提高了供销合作社在辖区内的号召力,这种创新方式和特色经验,扩大了供销合作社的影响力,应予鼓励。省社监事会也在研究探索对理事会年度工作评价制度和重大事项专项询问制度。省总社监事会副主任派任苏合投资运营集团监事会主席,泰州市社监事会向社有企业派出责任监事等做法,为监事会参与社有企业监督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总社监事会要求和省总社2018年度工作要点,把“三会”试点作为龙头性任务抓紧抓好。省社将召开“六代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修订《章程》,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健全完善省总社的“三会”制度。对系统“三会”试点工作任务,我们将加大力度、加速推进。一是开展重点调研督导。省社监事会领导还将继续对重点试点市县开展调研督导。二是会议调度现场推进。省社将于6月下旬专门召开现场推进会,传达全国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试点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三是分期分批搞好验收。对基本完成“三会”试点任务的市,预审有关总结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按标准先行进行验收。四是搞好总结推广培训。认真总结“三会”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下一轮“三会”建设在系统更大范围取得实效。同时将举办监事会主任(监事)培训班,提高监事履职能力水平,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