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监督工作职能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7-07-07 08:58 【字体:大 中 小】
一、建立平台,党组高度重视
市社党组对监督工作非常重视。党组专题研究了监督工作,决定整合监事会、财务、监察、审计等监督职能,实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监督平台。凡是涉及监督方面工作,交由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处理。联席会议由监事会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唐甫忠在理事会做重大决策前,先征求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人及相关成员的意见;重大事项执行结果,都要通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人;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求监督人员参与调研和决策。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在一些重大事项上经常与监事会协商。实际工作中,监事会找准位置,发挥联合监督平台作用,增强监管合力,在党组统一领导,依章依规开展监督。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上,监事会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纪检监察室、财计科、业务科、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支持配合监事会工作,发挥了联合监督的平台作用。
二、完善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2014年制定和印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16制定和印发《控股参股企业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联席会议监督工作机制。
(一)明确召集单位。明确市社监事会主任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2016年召开了4次监督工作联席例会,一次临时会议。研究市社理事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内部审计、监审人员队伍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市社直属企业考核、县区社组织建设等15项工作,并对外公布监督联席会议纪要内容。
(二)规范议事程序。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协调各成员部门的行政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社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财会统计科、纪检监察室、经贸科、合作指导科、资产经营公司组成。市社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行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需要研究的事项,需会前3天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上成员发表意见,召集人末位表态发言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督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纪要的起草和发送。
(三)明确议事内容。联席会议主要从市社控参股企业日常的经营和财务监督入手,重点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社有资产核查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检查等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以往单一的监督转变为立体监督,从财务、业务、审计、纪检监察多层次对控参股企业进行监督,加大了监督力度。
(四)做好会后督办。联席会议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期限和责任人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如在规定时间不落实或者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追究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日常监督。按照“促进社有企业健康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列席市社有关会议,分析社有控股参股企业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快报,查阅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资料,访谈有关人员,关注企业决策机制和决策行为,掌握企业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把握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对企业重大投融资、重点项目、资产(股权)处置、财政资金使用、大额费用开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强集中检查。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由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联席会议成员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以社有控参股企业企业的财务监督和业务经营监督为核心,结合开展企业年度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和审计调查。2016年市直单位共开展集中检查6次。
(三)加强协调配合。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规模和管理状况拟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时间、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联席会议成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相互提供资源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各成员单位已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的,联席会议予以采用。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项目,通过联席会议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集中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考核督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市社控股参股企业考核督查。市社控股参股企业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有关资料,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项目,并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奖惩的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年中深入控股参股企业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供销社系统2016年监督检查43个单位,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151.1万元。提出意见建议106条,被采纳意见建议98条。相关问题得到整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