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供销社坚持“三公”管理 力促资产增值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9-04-25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蓝山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盘活社有资产,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著,现有资产评估值达1.6亿元,营造出积极昂扬、后劲十足的发展势头。蓝山县供销社的做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在2011年6月蓝山县财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县供销社作唯一的增收先进典型发言,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成功经验向全县推广。
蓝山县供销社是全省系统目前社有资产保持完整、基层供销社组织健全的少数县级社之一,现有6个直属公司、6个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503人。为有效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蓝山县社主要采取了三大举措:
一是坚持公开招标,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自2008年以来,蓝山县供销社摸索出了一整套公开招标规范流程,模式化,制度化,将所有到期的铺面坚持对外公开招标,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收。⑴要求各直属企业把所有即将到期的铺面按时间先后顺序列表报县供销社备案;⑵招标前拟定好铺面出租相关的法律文书,备齐相关资料;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原承租者下达铺面到期限期收回通知,经承租者签字后回执;⑷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帮忙配合开展招标工作,保证铺面招标工作公正、有序进行;⑸招标大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铺面招标大会工作证;⑹进入招标大会会场参与竞标的陪同人员,必须经资格审查认证后,方可进入;⑺在招标大会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由公证人员当场进行公证。通过对外公开招标,社有资产经营效益十分可观。2009年,供销大厦超市招标年租金由原来的44万元增至208.9万元,增幅374.8%;2011年3月,县供销社15个铺面年中标金额合计达到38.4万元,较招标前年租金8.652万元,增长343.8%。
二是坚持公平处置,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地处边、远、偏地域的社有资产管理较难、增值幅度不大,为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蓝山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蓝山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精神,加大了偏远地区社有资产的处置力度。资产处置首先向县政府报告,具体业务和县财政局产权交易中心衔接,确保资产处置合规合法;成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领导小组”,加强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目标;邀请权威部门对社有资产进行评估,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县供销社所属企业行政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使用,严守秘密,保证招标公平。2009年8月,县社直属生资公司果木经营点首拍,评估价80万元,拍卖成交价104万元,增幅达30%。
三是坚持公正管理,保证社有资产完整安全。蓝山县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所属公司、基层社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费用开支行为,做到资金、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一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人头费和其他费用支出;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社有资产安全,挖掘资产增值潜力,最大限度的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暗箱操作、背后交易的不正之风;四是规范铺面招标流程;五是对全县系统的土地、资产进行彻底的摸查、测量、登记,截至今年5月,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颁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通过对社有资产规范化管理,蓝山县供销社社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收目标,为实现“项目强社”战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筹措了资金,补交了原欠缴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医保费、失业保险金,补发了职工生活费,确保了全县系统的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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