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2023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3-05-22 08:33 【字体:大 中 小】
省社相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经省社党组第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省社2023年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一)对省社机关“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二)对湖南省茶业协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三)对湖南省财贸医院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四)对省社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省社人事处提出);
(五)承担省社党组、理事会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由省社派出审计小组或按程序选聘中介机构进场审计,一般在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含管理建议书)。
(二)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提前做好审计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要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省社监督审计处(监事会办公室)核查。省社监审处(监事会办公室)将按规定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夏莹;联系电话:0731—84403224。
附件: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时间 |
审计内容 |
被审计单位 |
审计人员 |
备注 |
2023年5月-2023年7月 |
省社机关“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使用情况 |
省社财务处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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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023年7月 |
2019-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 |
湖南省茶业协会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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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23年9月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
省财贸医院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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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经济责任审计 |
按照省社人事处通知的单位名单进行审计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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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省社党组、理事会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
待定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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