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08-19 09:35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湖南省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二〔2018〕9号)、《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评审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透明,现将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各级供销、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省供销合作总社接受各地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
举报电话: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纪委 0731-84403267
举报邮箱:coopjgjj@163.com(省供销社机关纪委)
附件: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评审结果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
评审结果表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评审结果 |
新晃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 |
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全域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
可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