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06-09 09:56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召开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
大会的通知
湘供办字〔2021〕22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社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相关出资企业: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定,2021年6月23日至25日在长沙召开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四代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考察湖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总结成绩经验,分析机遇挑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大力推进湖南供销合作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发挥更大作用。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修订《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3.选举产生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及其领导成员。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代表;省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主管社团代表;特邀代表、特邀嘉宾等。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5日,会期3天。
报到时间:2021年6月23日12:00前(6月23日15∶00召开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
会议地点:湖南宾馆(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193号,总机电话:0731-84404746)。
五、注意事项
1.各市州供销合作社代表按地区组成14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增设联络员1名,安排住会,负责本地区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沟通、联络等相关事宜。除参会代表、联络员外,一律不安排其他人员住会。请各代表团精心组织,以团为单位统一时间报到,领取会议证件和相关资料。
2.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附件1)于2021年6月11日前电传至“四代会”会务组。
3.所有参会人员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并于6月21日前向“四代会”会务组疫情防控联系人提供疫苗接种的证明,确因特殊情况不宜接种的,需说明情况。
4.请各代表团联络员督促本团代表按照《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中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会议报到当天,须查验14天内行程码(附件3)、健康码(附件4),填写酒店入住承诺书(附件5),提交参会前3天内(6月21、22、23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届时若疫情防控要求有调整变化,将另行通知。
5.预备会议和全体会议时,请全体与会人员着正装并佩戴证件参加,少数民族代表可着民族服装。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会务组联系人:刘 文、王 晨
联系电话:0731-84403185;0731-84403189
疫情防控联系人:郑 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189
电子邮箱:4403189@163.com
传真:0731-82225884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2.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疫情防控须知
3.疫情防控行程卡
4.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5.酒店入住承诺书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