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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招租公告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0-04-30 16:01   【字体: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高层住宅裙楼一楼餐厅招租,欢迎有意者前来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长沙市五一大道599号,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大院内,招租标的为高层住宅裙楼一楼餐厅(含二楼1个包厢)及现有设施设备,使用面积约230平方米(以现状为准,以下简称出租房屋)。

    二、基本条件

1、承租方系社会反映良好的本区域品牌餐饮法人企业。

2、承租方进驻后的改造能达到并符合国家食安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生产模式的基本条件。

3、空间装修识别系统改造,具有本区域社会广泛认同。

4、承租方可供产品(早、中餐、团餐)达到品质、风味突出、性价比高、宴请标准,达到价值感强烈的顾客需求。

5、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万元,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确定承租人后,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的租金,第一年租金的余款应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未竞租成功者,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若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租人竞租成功后,在承租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转租或者分租等。

    三、招租期限及招租价格

1、招租期限:3年。

2、租金底价:人民币12万元每年,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租金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正式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3、押金:人民币5万元,租赁期限届满且未发生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可一次性全部无息退还。

    、招租方式

承租人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经营方案和承租价格报价,经省社招租小组综合研究后,于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承包人。

    五、房屋用途及要求

1、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为经营餐饮项目。承租人独立经营,对外独立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

2、承租人必须承担省社机关公务接待和职工工作用餐,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经营方案,经营方案作为中标依据之一。

3、承租方使用出租房屋期间发生的物业费、停车费、水电燃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另行支付。

4、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期间出租房屋的质量与安全由承租人负责,若出现破损和危险由承租人自费维修。

    保证金支付账户

保证金账户:湖南永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的签订

自确定承租人之日起8个工作内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报名期限及其他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报名地点为湖南供销大厦八楼807办公室。

联系人:宋多米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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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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