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2020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0-03-25 17:21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文件
湘供审字〔2020〕7号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开展2020年审计工作的通知
省社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的通知》(湘供审发〔2016〕92号)精神,经省社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1.对湖南省供销社留芳集团公司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对湖南省湘合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华供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效益进行审计;
3.对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4.对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对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鑫瑞惠民供销(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包经营效益进行审计;
6.对省社驻村扶贫工作队、有关单位春节慰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7.省社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
二、工作安排
1.派出审计小组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一般在进场起2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含财务情况表附注专项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2.11月份,督查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向省社党组汇报。
三、具体要求
1.相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提前做好审计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要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省社相关联系处室、派驻兼职人员要认真督促落实整改,被审单位应将整改落实情况经省社联系领导、联系处室、派出人员签署意见后,送省社监督审计处核查。
附件: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
| 审计时间 | 审计内容 | 被审计单位 | 审计人员 | 备注 | 
| 2月—4月 | 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 | 湖南省供销社留芳集团公司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 
| 2月—5月 | 社有投资平台投资效益审计 | 湖南省湘合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华供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 
| 3月—6月 | 财务收支、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 
| 3月—6月 | 年度经济效益审计 | 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监审处指导公司自行开展 |  | 
| 4月-6月 | 春节慰问资金 | 有关单位 | 监审处 财务处 中介机构 |  | 
| 10月-12月 | 委托承包经营效益审计 | 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鑫瑞惠民供销(湖南)有限责任公司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 
| 待定 | 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 省社驻村扶贫工作队 | 财务处 机关纪委 监审处 |  | 
| 全年 | 省社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 待定 | 监审处 中介机构 | 离任经责审计等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印发                 2020年3月24日印发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印发                 2020年3月24日印发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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