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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4-07-11 17:36   【字体:

湘供合函【2014】43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按照全国总社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农村改革专项小组的意见,经省社深改小组研究,拟在全省选择一批(具体个数待请示省委省政府后确定)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为积极稳妥的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省社决定召开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要求

     请各市州社推荐一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备选单位,试点县社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

    2、推进综合试点改革工作积极性高;

    3、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4、要具备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

    各市(州)社、备选试点县社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讨论稿)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围绕修改意见的重点和理由做好发言准备,每人发言时间5-8分钟。每份发言材料准备15份,报到时交会务处。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社合作指导科科长,综合改革试点备选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三、会议时间、地点

   请参会人员于7月16日到中建宾馆(省社大院内)报到,7月17日在省社机关七楼会议室开会。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7月11日

 

 

 

附件:《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讨论稿)

 

附件: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属性,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相结合。

重点方向:以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社打造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为试点方向。

目标任务: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符合市场经济要求,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二、主要内容

1、构建基层服务体系。依托新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再造工程”,构建供销合作社县、乡、村完整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一是打造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县级供销社依托龙头企业,联合其它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组建惠农服务公司,开展农资、日用工业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等业务;整合县域内服务资源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综合服务;履行政策职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公益服务。乡镇基层社依托县惠农服务公司延伸网络成立乡镇惠农服务中心,村一级成立惠农服务社。二是建立“农合联”组织体系。供销社牵头组织在村级普遍建立农民合作社,在乡镇和县普遍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是建立“农合会”组织体系。供销社牵头建立县、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村建立分会。县级社最终建成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四位一体”的组织架构。乡镇基层社建成惠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织架构。村级把惠农服务社与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社建与党建、村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打造党支部(村委会)+惠农服务社+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组织架构。通过基层服务体系建设,3年内基本实现“两个覆盖”,即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服务社行政村基本覆盖。其中2014年完成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基层社)800个,村级惠农服务社2000个,农民合作社500家。

2、探索职能定位。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作为各级政府主导的、承担为“三农”服务职能的合作经济组织,履行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3)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负责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4)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5)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6)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3、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引入新的经营服务机制,努力提升合作经济活力。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社会资本,引进优秀人才,整合优质资源,共同打造惠农服务公司和乡镇惠农服务中心;鼓励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形成出资人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优化社有资本投向结构,确保社有资本保值增值。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股份合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责权利关系,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联合社理事会建设,规范联合社重大事项报批报备和决策程序。加强联合社监事会建设,创新监事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4、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综合服务社有效对接,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服务,形成一网多用的综合服务体系。坚持合作制原则,吸收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入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体系,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经济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二是提升经营网络实力。依托省电子商务、农资、棉麻、茶叶、食用菌、再生资源等龙头企业延伸网络、联合合作,推动县级供销社传统流通网络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一体化运营、双向流通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三是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构建以供销合作社资本为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共同参与、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资金互助会、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业保险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建设。

    5打造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上下贯通打造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与运营实体一体化,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一体化。通过资本纽带和业务联合拉通省、市、县、乡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实体性合作关系,省市龙头企业通过业务合作、股份合作,参与县级供销合作社惠农服务公司运作;惠农服务公司通过业务延伸、股份合作,参与乡镇惠农服务中心运作;惠农服务中心通过延伸服务为村级服务社提供服务支撑;村级惠农服务社实行会员制,农民以个人名义自愿加入服务社,享受会员优质服务的同时,依据消费积分享有积分返利和分红。改革现行的行政化运行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保留身份、市场机制、绩效挂钩”等方式的企业化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实行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行制度;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积极探索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三、工作安排

    1、试点范围:全省选择5个县、市、20个左右乡镇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同时,全省完成800个惠农服务中心、2000个惠农服务社、500家农民合作社建设。

    2、试点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4年6月—7月)。完成试点工作调研及制定初步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全国总社。7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汇报沟通工作。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8月—9月)。遴选改革试点单位,完成摸底调查,各试点单位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6月)。全面铺开各项工作,完成试点县、乡试点工作,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初步评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7月—10月)。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完善、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初步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牵头,全体班子成员参与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领导协调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合作指导处、经贸处、财务处共同组织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

1、加大新网资金支持力度。要完成今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任务,至少需要15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议全国总社从国家新网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建议省社参照全国总社比例从省新网资金中,按总额25%切块专项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农开项目重点支持综合改革。建议省社农开项目重点支持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3、支持设立省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建议省社从新网资金和本级资产投资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设立“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发展基金规模总额为3000万元,重点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

4、省政府涉农专项资金支持。建议省人民政府从有关涉农资金中给予专项支持。

 

 

 

关于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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