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做好农资供应服务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1-01-07 00:00 【字体:大 中 小】
湘供经字〔2011〕1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湘农农资有限公司:
农资供应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货源充足、质量安全,全力做好2011年农资冬储及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搞好市场调研,规避市场风险
当前,化肥生产受节能减排、出口拉动和原料、工资上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价格上涨,同时面临人民币升值等较多不确定因素,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农资需求预测。主管业务的副主任要亲自带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户、生产厂家走访调查,积极与农业等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准确掌握适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农资商品种类和需求数量,指导农资企业合理组织调运农资商品,确保农业生产需要,同时也要避免造成压库、价格倒挂、形成新的经营亏损。各地调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附表1-2于2月底一并上报省社经贸处。省社将于春节后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农资调研及情况分析会,交流调研情况、分析市场形势、研究部署农资供应工作。
二、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完善货源保障体系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的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制度,保证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承储企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货源,切实抓好农资采购、调运,按照协议要求和政策规定,落实好储备品种、数量。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研究推进化肥采购联盟的建立,加大采购批量,降低成本,搞好库存余缺调剂。要扶持经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规模,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与农资生产厂家的战略合作,争取产品区域总经销、总代理权,建立稳固的货源合作关系,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三、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资商品质量
供销合作社所属农资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经营过期失效和假冒伪劣产品,不搞虚假宣传,不短斤少两,维护供销社真诚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要严把进货质量关,认真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配合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农资流通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功能,完善行业公约,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会员企业,带头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扩大农资流通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展现诚信助农的新形象,为服务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 提高服务水平
近年来,各地农资连锁网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要进一步加大农资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农资配送率。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的作用,加强对农民科学用肥施药的指导,各零售连锁网点要完善农资服务承诺和经营责任制,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延长营业时间,开展预约订货和送放心农资进村入户的活动。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连接城乡的优势,开展农副产品换购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临时性资金困难,保障农业生产需要。
附件:1、2011年农资市场调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