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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晚稻增施肥补助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0-08-19 00:00   【字体:

湘供经函〔201072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湘农农资集团公司:

为保障粮食安全,应对今年严峻的气候形势,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104号)。根据通知精神,中央财政将对包括我省在内的南方双季晚稻产区施肥给予补助。省政府已将相关工作安排给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完成,我社主要负责补助肥料的兑现供应工作。为了做好晚稻增施肥补贴肥料的兑现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稻增施肥补助内容、标准和形式

财政对晚稻增施肥按照每亩补助1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这次补助不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全部采取对农民发放肥料实物,农民凭票领取肥料的形式。由财政和农业部门制票发放到农户,由供销社负责凭票兑现肥料。

二、提高认识,搞好组织工作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重要部门,是农资供应的主渠道,省政府将任务安排给供销合作社,是对我们的信任,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供销合作社决不能辜负省政府的重托,不能辜负农民兄弟的殷切期望。各级供销社要发扬不怕疲劳、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精神,确保将财政补助的晚稻增施肥及时供应到农户。

三、摸清库存,保证供应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迅速行动,摸清辖区内肥料库存情况,按照农业部门提出的数量、品种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对肥料总量不足和主要品种紧缺的地方,要尽快上报情况,及时与省湘农农资集团联系,以便调剂货源。凡没设经营网点的地方,供销社要增设临时供应网点或委托有农资经营资质的单位负责兑现供应。但必须保证肥料供应质量、数量,并对其供应价格严格进行监督。

四、提升服务水平,送肥到村到户

这次财政补助晚稻增施肥供应总的要求是“保质保量不涨价,到村到户送下乡”。各级供销社要督促农资经营企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守质量、计量、价格承诺。肥料供应价格一律按现行价格供应,严禁涨价或趁机哄抬价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晚稻增施肥补助政策,公布供应网点数量、地址、电话,同时要组织干部职工送肥到村、到组、到农户。

五、定期汇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将补助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州供销合作社以书面形式汇报,市州供销合作社要有专人负责,每周向省供销合作社汇报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以表格(见附件)加文字的形式。县市区、市、省要环环相扣,加强交流,形成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晚稻增施肥补助供应工作。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0731-84403204

邮箱:4403204@gmail.com

附件:晚稻增施肥补助情况表格.xls

 

 

                                              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晚稻增施肥补助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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