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填报企业和网点普查表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0-05-19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网点普查表,现决定将所有表格返还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审核,并与25日前上报到省社。
1、按企业类型规范填写。
(1)商场、超市不要填到分类型的企业表中,应填到单独的商场、超市普查表中,它们下设的网点应填到分类网点表中。
(2)企业网点名称、注册地址要完整,应注明是哪个市、县、镇(乡)。
(3)注意营业额和面积等后面所跟的单位。
2、基层供销社不应填到企业分类表中,应填到对应的“基层供销社普查表”中。其经营业务作为网点在分类网点表中填写。
3、请各市、州对辖区内每个县所报数据进行认真把关,对每一张表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无误。
联系人:经贸发展处 魏巍
联系电话:0731-84403204
经贸处QQ群号:5299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