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1-12-13 15:18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快和提升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12月6日—7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现场推进会暨《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贯标培训在美丽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召开。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总社五届三次理事会议精神,学习借鉴云南和有关地区的经验,培训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推动全系统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截至2010年底,共创办综合服务社21.97万个,比五年前增长了64.8%,行政村覆盖率达到35.8%。形成了综合服务建设的“云南模式”、“山东模式”、“湖北模式”、“福建模式”、“重庆模式”。各地综合服务社的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做到了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的有机结合,成为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山东、江苏等地由政府牵头,供销合作社主导,农业、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心设立了超市、发廊、餐厅、浴室等经营设施,为农民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劳务中介等公共服务。湖北、云南、山东等地党委政府在出台的贯彻国发40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具体扶持政策和扶持资金支持发展综合服务社。
会议针对当前综合服务社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服务标准不统一、与供销合作社网络对接水平不高等问题,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快综合服务社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发展综合服务社,更好地把供销合作社的流通网络延伸到农民身边,把供销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送到农民身边,促进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的开展和农村市场的开拓。二是在加快综合服务社建设上要做好五个结合:即综合服务社建设与基层网络建设相结合、与基层组织的恢复重建相结合、与其他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实际相结合,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三是要通过此次《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贯标培训,推广《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学习云南西双版纳州和有关单位的经验,逐步实现统一“中国供销合作社”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结算,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社建设和运营的标准,树立供销合作社的现代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