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农业”试水农村土地流转成效显著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09-08-31 00:00 【字体:大 中 小】
编者按:自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发展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来,衡阳县供销社直属单位湖南安邦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服务“三农”、发展壮大自身开创了一个新的平台。土地流转发展潜力巨大,应引起各级供销社的重视,现推介他们的成功做法,供各级供销社学习与参考。
作为供销社农资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湖南安邦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农资供应和农业科学技术传播的优势,于
安邦公司位于衡阳县台源镇,现有长期职工152人,季节性用工人员218人;拥有农业机械设备101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5台、小型拖拉机6台、插秧机6台、收割机10台、旋耕机6台、机滚船1台、耕整机15台、大型烘干设备2台套、大型病虫害防治设备15台、运输车辆4台、排灌设备32台。
今年初,安邦公司采用租赁和入股两种形式,与衡阳县台源镇7个村、55个组的575户、2016人签定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共流转耕地3050亩,从事优质双季稻加油菜生产。其中租赁流转的2200亩耕地主要采取层层承包、分级负责、绩效挂钩、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按流转土地的属地6个村分为6个作业组,聘请村支部书记担任作业组长,主要负责本作业组的矛盾纠纷调处、管理耕作手、水电管理等,按1.5元/100斤谷计工资报酬;作业组内按每承包100亩为单位分为若干个耕作小组,由耕作手具体负责除机械化作业以外的农活,并与安邦公司签订详细规范的耕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职责范围,安邦公司按每100斤稻谷付给耕作手15元工资及管理费,双季稻亩产超过1600斤(一季稻亩产超过1200斤),超过部分每100斤稻谷奖现金10元。合股经营的承包地850亩,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家各项补贴资金作价330元/亩入股,公司以农资、农技、机插、机耕、机收、统防统治、良种供应等作价700元/亩入股,利润公司与农户按7:3比例分配,农户从事机械以外的农业生产劳动,公司再另外定期支付其工资。
安邦公司负责及时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机械育秧插秧、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种田技能及培训,按时按量供应肥料、农药、种子、除草剂等生产资料,按计划完成机械化耕田、插秧、收割、烘晒等工作,承担农田灌溉的水费和电费,协调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负责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面指导、检查与考核等。现公司土地流转的3050亩已实现从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烘晒、运输等全程机械化操作。
衡阳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对安邦公司的土地流转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农经局依法依规指导该公司引领土地流转全程规范操作,县农业局及时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县农机局对公司所有农业机械购置中的国家政策补贴进行认真落实。台源镇党委、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层层召开会议,与农户面对面宣传政策,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村、组干部直接参与生产中的管理和服务,由打工者变为主人翁,工作十分积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