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省司法厅、省社来郴开展《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3-16 09:04 【字体:大 中 小】
3月4日至6日,省司法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立法调研组赴郴州市,就《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郴州市司法局、市供销合作社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4日至5日,调研组一行深入北湖区同心村供销社、桂阳县燕塘村及高塘流动供销服务网点、桂阳县供销超市、临武县高新区供销共享云仓、同益供销社、近城供销社、安富供销社等地,实地考察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流动供销等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供销社运行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模式以及流动供销服务合作方式,并就如何通过立法保障基层社规范运行、推动流动供销服务可持续发展等听取意见建议。

6日,调研组在郴州市司法局召开立法座谈会。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县市区供销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基层社及社有企业代表受邀参加。会上,县市区供销社围绕《条例(草案)》中支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盘活闲置资产、明确基层社职能定位等提出建议;市直相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就财政与项目支持、资产保护、土地及设施保障等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基层社及社有企业代表从发展实践出发,就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职能细化等建言献策。
调研组对郴州市供销社近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郴州在创新推行基层社建设“123456”工作法、实施“烘干机行动”、推动流动供销网点与党群服务中心共建等方面,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有效夯实基层组织、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密切联农带农机制,为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郴州实践”和“郴州方案”。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深入基层、倾听一线,广泛汇聚了立法智慧和实践基础,将认真梳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确保立法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更贴合基层实际。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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