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深化改革促社企分开 激发为农服务新动能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5-10-09 09:12 【字体:大 中 小】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推进社企分开,成为激发系统活力的关键。
明晰权责,社企分开释放活力
社企分开的核心是明确权责边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作为集体财产所有权代表,履行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重大经营投资的审批、监督检查及资产收益管理等职能,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2023年《娄底市供销合作联社涉企事项权责清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厘清权责提供了明确依据,使社有企业能更专注于市场竞争与业务创新,实现与联合社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优化机制,科学决策提升效能
娄底市供销社从机制和决策层面着力理顺关系。机制上,社有企业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通过前置研究清单确保其在重大决策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决策上,重大事项由企业自主研究后,按程序提交社资委审核,再报联合社党组会决定,既尊重企业自主权,又确保符合整体战略和为农服务宗旨。
各司其职,协同服务“三农”
联合社定位于战略引领和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实施宏观管理,重点抓好资产监管、战略规划、方向引导及资本布局,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支持。社有企业则作为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聚焦主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益,并落实联合社战略规划决策部署,在为农服务实践中发展壮大。
规范管理,保障资产保值增值
社有资产是服务“三农”的重要基础。娄底市供销社系统社有资产在历经改革后,现存资产主要由改制遗留资产及办公大楼所属的资产等构成。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娄底市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建立规范监管体系——包括设立社资委和资产管理公司、出台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定期清查资产、建立风控机制等,有效保障了社有资产的安全与保值增值,夯实了为农服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