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麻阳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改革发展建议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06-09 11:05 【字体:大 中 小】
麻阳县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存在问题及
改革发展建议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 郑云阳
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一线的主力军,是供销合作事业的根基。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好坏关乎着整个供销合作事业的兴衰成败。
2006年1月前,麻阳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上级企业改制改革文件精神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全系统17个核算位(县属公司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2个)全部实行改制和改革。虽然当时完成了上级党委政府改制和改革的政治任务,但是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房屋买了、网断了、人散了,为农服务功能和组织体系基本丧失,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也中断,没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积累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多次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给社会发展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一、基层供销合作社现状
1、组建农民综合服务社
2006年1月县供销联社根据省、市供销合作社继续搞好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报经县委、政府同意,在全县各集镇区域成立了农民综合服务社6个,其服务功能,继续接替原乡镇供销社为“三农”服务,在乡镇本人申请,经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推选,县供销社批准采取挂靠供销社经营牌子,其核算形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一般情况下是1—2人单独或者合伙经营,经营场地一般在120—250平方米左右,经营品种化肥类、农药类,品种单一,货物存量不多。
2、恢复县属供销合作社企业
2005年12月即将全县供销企业改制改革快要结束时,县属供销合作社企业,当时成立了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县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县联社控制股份权利60%(实际县供销合作联社控股资金未到位,只是认可参股)。按公司章程,必须参与管理和经营及分配,实际是参与指导、协调、服务,不参加企业管理和经营及分配,而只是挂靠县属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牌子,报送财务、统计报表而已。
3、恢复基层供销合作社
2015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启动以来,在麻阳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和省委3号文件精神,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为根本,以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体制创新为重点,按照综合服务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要求,成立了18个基层供销社,其企业性质,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规模不大,人员一般只有1—2人,经营场地150—300平方米左右,品种单一,在经营上如果有化肥、农药经营,就没有日用生活品经营,如果有日用生活品经营,就没有农资经营。虽然基层供销社已经成立了,但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不齐、经营场地比较窄小,经营品种不齐,经济效益不佳,服务功能不健全等。
4、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
2019年1月麻阳县供销合作联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麻阳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条件比较成熟的村级首先推进“三社合一”建设,夯实村级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提出了把“根”建立在村级,成立了村级供销社40家,成为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当地农民直接服务。
二、存在问题
1、人才匮乏,动力不足。目前,从县属供销社企业到新成立基层、村级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年龄老化、综合素质偏低、思想保守僵化,对现代农业技术、科技信息掌握较少,经营能力不强,导致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没有跟上市场化发展的节奏,组织体系逐步丧失,服务动能逐渐弱化,与农民失去联系,严重制约了基层供销社发展。
2、开拓创新不足,服务本领退化。虽然我县成立了18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40个村级供销合作社,但是受个人经营范围、产权场地、经济效益、收入分配及为农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未能真正发挥出基层供销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服务“三农”的带领作用,故为农服务功能弱化,作用发挥不佳。
3、基层和村级供销社服务带动作用不强。全县基层和村级供销社领办创办6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实际运营情况看,多数专业合作社只具有法律形式,缺少产业能人、专业人才,成立后并没有真正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未发挥作用。
4、缺乏创新意识,业务创新力度小。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更是企业兴旺发达的动力。现阶段和新时期内,基层和村级供销合作社只满足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业务,不善于谋新路、找出路,缺乏业务创新,造成经营业务逐年萎缩,企业收入微薄。
三、改革发展建议
1、推助乡村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基层供销社要珍惜发展机遇,积极作为;主动投身于乡村振兴这一重大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更好地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开辟基层供销合作社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2、增强为农服务。加强为农服务功能,改变经营方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供销社特别作用。供销社作为涉农部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责无旁贷。基层供销社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兴办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加快社区和村级综合服务等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发挥基层新型供销合作社服务的作用。根据本县地理区域和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在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时,不能按照旧的模式和方法,更不能照搬外地的经验到本地实施,一定要按照麻阳县的实际,组建新型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特别是乡镇、村级供销社要带头推销当地农民生产的农副土特产和供应货真价实的农业生产资料货物。
4、建立基层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平台。进一步搞好全县农资配送中心、农资公司、乡镇基层、村级供销社四级农资服务,做到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经营完善、效益明显的四级“放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
5、搞好基层供销社科技服务。基层供销社要建立水稻、旱地试验基地,聘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科普宣传团队,开展庄稼医院服务,亲临现场进行重点农资识别演示,并结合不同乡镇、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的种植情况,进行讲解,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