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澧县供销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和思考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0-07-02 09:21 【字体:大 中 小】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帮助农民增收,对于农业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作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力量,应该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完善。
一、主要成效
目前,澧县供销社共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16个,入社农户3494户,种植面积53330亩,涵盖水稻、棉花、葡萄、茶叶、油茶、柑桔等澧县农业的大宗产品和种植区域,2019年产值16130万元,带动农户15640户,帮助农民增收2008万元。
一是在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上有所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我们领办的瑞丰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走出了新路。该社成立于2011年,是一个以水稻、柑桔等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大型防治机械20台(套),旺季机防队伍达到50人,防治面积达到3万亩。专业社上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上市农业龙头企业合作,为其提供化肥农药投入品,下与农户签订协议,明确统防统治的面积、价格、效果以及损失赔偿办法,由当地农业部门鉴证。统防统治与农户单防比,水稻和柑桔每亩均可以减少投入成本100元左右(不含人工)。既帮助农民节省了劳动力,节约成本增加收入,又可保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方面有所作为。湖南锦绣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专业人才培训,通过实战专家授课、实践经验分享、实地现场观摩,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田间技术指导每年不低于200次,在村级开展技术培训推广会每年不低于150场。目前,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农村部授牌的“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授牌的“国家星创天地示范基地”和“湖南省农广校锦绣千村合作社分校”。
三是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方面有所作为。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这也是我们在实践中直面和思考的课题。县供销社领办的常德富盛绿色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2月,现有社员580户。专业合作社在大堰垱镇、澧南镇流转土地2580亩,投资1560万元,小田改大田1000亩,建机埠1个,改渠道灌溉为管道灌溉,铺设主、附管道6000米,实现了灌溉智能自动化;修建机耕路9000多米;升级改造电网600米;购置各种大中小型机械和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66台(套),实现了水稻从种到收的全程机械化。不仅农田基本设施条件得到改善,而且土地流转后每亩收益增加200元(不含人工)。农户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可在专业合作社打工或外出务工。
四是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中有所作为。《意见》要求,“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大堰垱镇甘河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了有益的探索。甘河村共有1238户,4609人,耕地面积6776亩,为了适应农业机械化,解决土地抛荒、提高土地收益,2017年,村里实行阳光作业,依托村民会、村民代表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协商格局,成立甘河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土地4600多亩,集中起来发包给10个大户种植,由湖南锦绣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物资保障,土地合作社分别与大户和锦绣千村签订合同,负责调度和管理10个种田大户的农机、农资的购买,统防统治、除草、机耕机插,收购销售等,提供一条龙的服务,产生的效益由专业合作社统一核算。通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不仅农民得利,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而且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农资、农产品的销售都有提成,统防统治、机耕机插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佣金,可以解决村里运转的经费。同时,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造了条件。合作社成立后就争取了1000万元的土地平整项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来看,主要是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和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等方面存在不足。
(一)合作意识不浓,运行欠规范。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公司股东、家庭农场主或种养大户牵头,再联合当地农民而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社员权益得不到保障。产权不明晰,财务不规范,更没有建立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
(二)产业链条短,市场竞争力弱。目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以种养为主,没有很好的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联合闯市场的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难以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效益上有所作为。
(三)支持欠合力,扶持需加强。农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抓好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发展,在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方面,如何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来落实项目和扶持资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供销等部门还需形成合力;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特别是要抓好对一些运转不正常的空壳社和僵尸社的规范退出,保持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融资难是困扰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为了防控风险,金融部门在探索资金支持方面还没有好的途径和办法,而内部资金扶助又困难重重。
三、建议
(一)严格规范运行,不断完善自我。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的要求,要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民主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三会”设置齐全,有效制约,高效运转。认真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
2、科学运行。要有可行的示范章程,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以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3、产权清晰。要严格区分成员之间的产权,做到独立核算,产权、职责明晰。要将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以及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依法和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记入成员账户。
4、财务规范。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报表等,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要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5、分配合理。正确处理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6、诚信经营。要遵守国家法规,诚实守信;要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努力杜绝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事件的发生,信用记录良好。要注重文化建设,做到社风清明。
(二)提升服务功能,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在产前搞好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制定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产中搞好农资供应和耕、种、管、防、收的服务,产后搞好收购、加工、销售服务,也可根据实际,选择农民迫切需要或发展过程中的短板,提供“菜单式”服务,在推动绿色发展,帮助农户节本增收中显现作为。
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平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财务会计电算化,社务管理数字化、产品营销网络化。
三是推进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全面转变。改变过去单一的生产合作模式,发展统防统治、加工、消费、营销等合作社,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扩大增值空间。
四是推进产品创新和品牌认证。积极开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推进产品研发和创新,广泛吸纳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是推进联合和合作。发展“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模式,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
(三)部门联动配合,齐抓共管推进。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的整体合力。一是成立由农经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组织机构,主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筹备到发挥作用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二是整合部门资源,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考虑和安排,积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发改、市场监督、财政、自然资源、银行、科技、水利、农业包括林业、畜牧、农机等相关部门应该给予政策倾斜或支持,为其提供服务。三是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各类金融机构应针对合作组织模式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特点的新型信贷产品和信贷方式,简化贷款手续,优惠贷款利率。通过对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为合作社及其社员建立信贷档案。探索设立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合作社发展基金或贷款担保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向合作社融资倾斜。与此同时,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按照“成员制、封闭性”原则,允许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成员内部资金互助业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培育新型农民。
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形成县级有技术专班、乡镇有技术指导员、村级有技术骨干的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尽快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的互助、服务、文化以及社会责任价值的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特色产业培育、社员致富带动、发展模式创新、扶贫领域示范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宣传,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其对群众的吸引力、向心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产业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