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7-06-1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6月7日,凤凰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凤发〔2017〕6号),成为湘西州首个出台此文件的县市。
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县委、县政府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明确改革目标是逐步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文件强调,鼓励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将供销社打造成为党和政府在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支持供销社承建县级物流园,牵头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和电商扶贫,鼓励供销社参与和引导发展休闲康养产业,支持供销社开办互助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和中小型银行等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文件进一步强调了供销社(包括县联合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供销社资产的集体所有制性质,要求供销社加快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村级服务网点建设。
文件明确,县财政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同时,整合各部门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集中用于支持供销社开展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社以出让方式取得新增用地,将现有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对供销社新增出让地、划拨转出让地和政府处置供销社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0%用于供销事业发展;对供销社牵头负责的电子商务、电商扶贫等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以及牵头负责的行业协会和其他经济联合组织工作,县财政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万元工作经费。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当前要抓紧处理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税费等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安排,6月底前县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