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6-09-26 00:00 【字体:大 中 小】
9月22日,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永发〔2016〕19号)。《意见》分四大部分,在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永州市实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要紧紧抓住“加快建设品质活力永州,着力实现新型工业化、中心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大突破,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农村产权制度、社会治理机制三项改革,坚持生态、教育、就业三项优先,抓好城镇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三项统筹”的“四个三”的战略发展机遇。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具有永州特色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意见》提出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是建强市、县(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二是推进乡(镇)村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三是改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四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
《意见》特别明确了七项更为具体的保障措施。一是市县两级财政将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为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二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其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会试点,财政、农业、金融、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帮助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出台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实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各级政府要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重要力量,在供销合作社实体网点改造、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确因政府公益性项目或规划调整而涉及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经营网点与仓库等经营设施需要拆迁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先补后征的原则,以等值的房屋和土地置换。对前期被政府低价购买或行政划拨无偿占用且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销合作社土地,按照《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永政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法予以货币补偿收回。六是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淡季储备,设立市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市级财政对承办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银行贷款利息补贴。七是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的出让金,优先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