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供销合作社探索土地托管新路子,构筑服务三农新高地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6-08-23 00:00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立足“三农”发展新形势,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推进南方丘陵地区土地托管服务新业态,有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经验。目前,全市土地托管面积4万多亩,受益农户2.5万余户,每年为农民增收节支2500多万元。
搭平台、创模式、强保障
探索土地托管服务新路子
搭建“四位一体”服务平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劳动力不足、农业生产效率不高、集约化程度低、农民抵抗自然与市场风险不强等问题,怀化市供销合作社主动作为,坚持“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扎实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把与农民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主要依托载体,积极搭建集农资采购配送、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购销和资金互助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四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土地托管服务公司,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服务队,采取“供销社+公司(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公司(合作社)+村支两委+基地+农户”的组织方式,开展水稻、油菜等粮食作物和茶叶、柑桔、葡萄等经济作物的土地托管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南方丘陵地区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比如,由怀化市供销合作社出资领办的怀化欣供销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社占股50%),拥有员工100余人,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销售团队,是一家“种+养+游+吃+加+销”一条龙的集文化旅游、休闲观光、餐饮娱乐、产品加工销售、技术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2015年在鹤城区花背村实施大田托管,按800元/亩•年的标准托管土地1000亩,打造荷花种植基地,不仅带动了农民的增收致富,还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由辰溪县供销合作社出资领办,牵头永发生态农业合作社、怀化万丰果业专业合作社、鹤城芦坪明忠瓜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成立的辰溪县永发生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下辖3个专业合作社、4个专业服务队,拥有行管、技术、生产工人110多人,各类农业机械93台(套),托管土地面积1.4万多亩,受益农户3300多户,实现年营业额1000多万元、利润100多万元。
创新“2+X”服务模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坚持因户制宜、分类托管,不断创新“2+X”土地托管服务模式:“2”代表全程托管和劳务托管两种“保姆式”托管模式。全程托管就是农民与公司(合作社)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保土地承包权不变、经营权不变、收益权不变“三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托管自愿、有偿服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式自由” 的原则,签订土地托管服务协议,农民按所议价格将耕地交由公司(合作社)托管。生产决策由农民决定,耕、种、收、植保等生产环节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由公司(合作社)承担。农民得到粮食后,公司(合作社)按各环节的用工以及种子、化肥、农药、机械作业等费用,向农民收取成本和服务费用。比如,由辰溪县供销社领办的永发农机专业合作社,2015年全程托管农户稻田2000多亩,全部用于种植优质水稻,合作社实行统一耕种、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每亩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所得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这样老百姓在外面打工一亩田还能有500元左右的收入,比自己在家种田还要合算。劳务托管就是农民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公司(合作社)按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提供耕种、管理、收获所有环节的生产服务,农民向公司(合作社)缴纳一定的托管费用。“X”代表订单托管模式(即“菜单式”托管模式)。农民根据自家的机械、劳力等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公司(合作社),由公司(合作社)为其提供服务,公司(合作社)承担从耕种到收获单个环节或多个环节的服务。服务结束后,农民验收作业质量,公司(合作社)和农民按实际作业项目结算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大田代耕(130元/亩)、代种(120元/亩)、代收(170元/亩)、统防统治(40元/亩)。
强化“四轮驱动”服务保障,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发展。一是领导重视。怀化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土地托管服务工作,“一把手”亲自带队到外地考察学习土地托管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明确由监事会主任亲自抓,通过对比算账、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托管服务在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土地托管服务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认识到土地托管服务的优越性,带动更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加入土地托管服务的行列,加快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同时,严格考核问责,把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今年成立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完成土地托管面积4000亩以上。二是制度保障。起草了《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明确将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在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行使法定代表人权益。土地托管服务公司(合作社)根据市场需要和农户服务需求,制定了《全程托管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农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规范》《农机作业服务规范》《托管合同管理规范》《农业技术服务规范》等各种章程规范和土地托管流程,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项目引领。着眼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积极推荐了中方县果品产业融合改扩建项目、辰溪县永发生态农业服务公司土地托管建设项目申报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组建了3家土地托管服务公司。四是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社属商业供销学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为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撑,并经常聘请农业、农机等方面的专家,为农户免费提供种植技术和农机维修服务。同时,注重加强与省、市农科院所的科技合作,在品种培育、种子供应、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科技指导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和全程服务。
“一降一增一促”
开创“社农双赢”新局面
降低了生产成本。土地托管后,公司(合作社)对土地进行大面积统一管理,实行规模化种植,降低人工、机械使用成本和化肥、农药、田间用水等生产资料的投入成本。比如,会同县供销合作社领办的会同县巨润农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向农户提供的生产性服务,价格比市场价低10%,耕地每亩低10元、插秧低10元、灌水低10元、喷洒农药低 5 元、收割低 15 元,秸秆还田低10元。另外,公司下设农资供应部,集中从厂家采购良种、化肥、农药,直接供应到田间地头,价格比市场价低15%。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土地托管,每亩每年可为农民减少投入150元左右。
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是土地的产量提高带来农民收入增加。以前种地多数是传统种植,品种陈旧老化,有的种上就不管了,有的把地让给亲友耕种,几乎没有报酬,有的干脆不种,这些都导致种地收益很低。现在公司(合作社)向托管农户提供配方施肥、科学洒药、节水灌溉、种植新品种、高于市场价订单收购等服务,产量提高了,效益增加了,每亩收益增加150元至200元。二是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带来农民收入增加。粮食收割后,由公司(合作社)统一烘干、收储,以高于市场价格敞开收购,集中开展深加工,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比如,由中方县供销合作社领办的海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2元左右收购稻谷,仅此一项每亩每年可使农民增收100元以上。三是农民的外出务工带来农民收入增加。土地托管后,农业生产主要由公司(合作社)来完成,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但粮食收成有保障,还能外出打工挣钱,实现打工、种地两不误。特别是农忙季节,外出务工农民不用再专程请假回家务农,可以延长打工时间,节约往来费用,每户每年平均可增加收入4000元至5000元。
促进了供销事业发展。土地托管是供销合作社由传统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不仅密切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的联结,使供销合作社发展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专业化、社会化,还进一步增强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有的地方在开展土地托管时,是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施的,有的还把村支“两委”吸纳了进来,这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可以说,通过土地托管,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全面小康进程,也更加激发了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实现了“农民增收、供销事业发展”的双赢局面。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15家,发展社员2万余人,实现年收入1600多万元。
“五个着力”
构筑“服务三农”新高地
怀化市地处南方丘陵地带,土地托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土地托管的积极性不高。虽然土地托管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事,但这一新兴的生产服务模式才刚刚兴起,部分群众对实行土地托管还缺乏正确认识,有的农民因为家里有劳动力或其他原因,不想放弃土地的管理权,造成托管土地难以成方连片经营。二是土地托管存在一定风险。个别托管公司(合作社)土地托管规模小、装备弱、技术低,且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受农技、农资等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托管公司(合作社)对托管土地的生产经营承担着较大风险。三是部门配合有待加强。农业生产涉及领域较多,关系到农机、农技、种子、化肥等众多生产资料主管部门。目前,土地托管中供销社一家“单兵作战”,而其他服务组织相对分散,难以有效集中和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造成现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凝聚不起土地托管的强大合力。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着力宣传引导。农民对土地托管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并且会随着土地托管模式的不断完善得到逐步提升。现阶段,一方面要通过典型宣传,让更多农民认识到土地托管的好处,积极主动参加土地托管;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迫农民托管土地,要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针对不同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让农民自觉自愿选择土地托管模式。
着力拓展土地托管服务内容。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由平坦区向山丘区延伸,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延伸,力争在农业生产各个领域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实现为农服务中心乡镇全覆盖。
着力加大对土地托管组织的资金扶持。各级财政应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各类托管组织的发展,把土地托管服务纳入市、县设立的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范围,对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或连片托管高价值经济作物的土地托管组织,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贴息贷款等扶持。鼓励金融部门积极创新适合托管组织的金融产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适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帮助解决托管组织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着力加大对土地托管组织的项目支持。对于土地托管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地块,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地整理、特色农产品基地、小农水等涉农开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地托管组织承担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粮棉油高产创建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国家农业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信贷、仓储用地等方面适当向土地托管组织倾斜,提高各类土地托管组织的发展水平。
着力规避土地托管风险。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用于土地托管的保险业务,提高各类土地托管组织的抗风险能力。引导托管组织将托管的土地全部加入农业保险,减少和弥补自然灾害给托管公司(合作社)和农户带来的损失。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探索土地托管新路子,构筑服务三农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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