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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3-03-04 10:22   【字体:

        日前,省农办的消息称,2012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40元比2007年增加4044元,年均增加809元增幅之大前所未有。其中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助农增收的重要推手。

  农民合作社对入社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销售、资金等难题,改变了单户农民应对千变万化市场的弱势地位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14435个比2008年末增长3.5倍,172.68万农户入社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2.5%。

  龙头企业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基地,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省乡镇企业局消息称,2012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至429家,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比2007年增长1.9倍。

  专业大户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助推主要农产品增产增效。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1073万亩,崛起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专业大户其中,2012年我省租赁转包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11.5万户,亩均粮食产量、产值、利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

  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宁乡县流沙河生猪养殖合作社通过与养殖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农民增收的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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