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到郴州开展《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6-05-07 08:33 【字体:大 中 小】
4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志军,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邓文军率队到郴州市开展《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调研。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军,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蔡锋陪同调研。
调研组前往临武县近城供销社、同益供销社以及郴州市农资储备配送中心,紧扣《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的立法重点,详细了解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流动供销等工作情况。A
调研座谈会上,市县供销社围绕《条例》中明确基层社职能定位、保护与盘活社有资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结合基层实际,就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等积极建言献策。
调研组对郴州供销改革工作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对郴州通过基层供销社建设“123456”工作法打造“村社共建”模式,有效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乡村产业、助力农民降本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表示赞赏。调研组认为,此次座谈会为下一步《湖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出台提供了鲜活的基层实践案例和扎实的民意基础,有助于条例更贴合基层实际、更具实操性,更好满足基层发展所需。
省社合作指导处相关同志陪同调研。郴州市人大、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代表,县市区供销社代表、乡镇基层供销社代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参加座谈。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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