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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十四期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21-12-29 15: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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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7

《地方供销合作社争取党政支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选编》案例之二

娄底:发挥“双线运行”独特优势

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新体系

娄底市委、市政府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摆在“三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双线运行”独特优势,把供销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列入娄底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统一回收处理工作。通过不断努力,基本建起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的新体系。

一、政府主导,全市一体高位推进

在娄底市供销合作社的积极争取下,娄底市委、市政府坚持顶层设计,强化高位推动,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研讨,于20192月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娄政办发〔20195号),明确提出,全市一盘棋,整市统一推进,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连续三年列入“娄底市十大民生实事”,作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全面推行“三次多分法”新模式。农户分类投放,对生活垃圾实行“初分”(分为可沤肥和不可沤肥);村分拣中心对不可沤肥垃圾实行“细分”(分废纸类、废塑料类、废橡胶类、废金属类、废织布类、废玻璃类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类;其他垃圾);县市区集中回收分拣中心对可资源化利用垃圾实行“精分”(按等级、类别清拣、分解生活垃圾成为直接回收物)。严格定各类垃圾的处理去向,确保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财政补贴与市场运作双轮驱动。高值可回收物实行市场运作模式自主经营;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和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储运由各县市区供销社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企业经营;对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源头收集,由各地财政按照统一标准给予补贴,以调动前端保洁员(分拣员)收集的积极性,做到应分尽分;有害垃圾的终端处理通过服务外包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其费用由各县市区政府全额兜底。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处理的成效进行专项考核,每年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

(三)建立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督促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协调供销社、农业农村(整建)、财政、环保等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构建体系,服务与监督双管齐下

(一)建立全程分类回收处理网络体系。推进网络体系向村级下沉、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建立以村级分拣中心为基础、县级集散中心为支撑和市级龙头公司为统筹的供销合作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全市新建或升级改造村级分拣中心1825个,实现行政村全域覆盖。全市供销社系统新建县级集散中心5个,总厂房面积28746.4平方米,总投资额7300余万元。通过整合市供销社与市国资委优质资源,成立市级龙头公司,筹建市级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培育壮大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逐步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一体化目标。

(二)完善全方位的指导监督体系。一是加大宣传,提升分类意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线上开通“娄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公众号作为该市垃圾分类宣传的唯一官方新媒体,累计推送文章367余篇,上线分类课堂微视频18期,重点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分类方法。线下举办垃圾分类宣师、乡镇村专干培训班,培训2000余人次。深入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100余场次,培训1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册。二是制定标准,量化分类任务。市供销社与市整建办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统筹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年度减量任务。各县市区根据当年减量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和村。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日常督查通报机制,督促各级各单位按时按进度分阶段完成减量指标。三是多措举,强化回收监管。市级统一搭建“娄底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和监管平台”,运用系统化、网络化、可视化的监管方式,重点对于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回收处理进行全程监管。县市区集散中心完善子磅、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业务监管员,建立联单、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回收利用处理全程有据可查。

三、务求实效,交出群众满意成绩单

(一)巩固提升村级分拣中心建设。市供销社会同市整建办结合农户知晓率与参与度、保洁员分类成效、分拣中心运转情等指标综合评选,联合创建村级分拣中心示范点20个。全市组织开展“三个创建”验收行动,创建验收示范县级集散中心4家、示范乡镇40个、示范村(居)40个,形成“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

(二)织密县级集散中心收运网络。由市级供销社统筹,县级供销社负责,县级集散中心(回收服务企业)落实,建立由县级集散中心直达村级分拣中心的集中收运网络体系。目前,5个县级集散中心全部投入运营,已到1752个村级分拣中心开展收运作业,收运覆盖率达96%。累计回收低值可回收物27283.72吨;有害垃圾94.66吨,其中农药包装废弃物占32%

(三)有效实现垃圾循环利用价值。开展垃圾分类前,焚烧和填埋等粗放式处置方式是主流。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简单粗暴的处置方式难以为继,很多可实现“变废为宝”的垃圾,因处置不当而“付之一炬”。经过集散中心“精分”,垃圾处理更加精细化,全市共分拣出废玻璃10732.42吨,废纺织物5681.31吨,废橡胶3623.09吨,大件垃圾1577.18吨,废杂塑料1557.54吨,废农膜98.25吨。“精分”后,将通过不同处理资质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四)不断增强乡村综合治理水平。推行垃圾分类以,村镇在人居环境、资金投入和综合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改善。一是丰富“网格化”管理内涵。充分利用网格管理优势,将垃圾分类纳入村民约,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和责任片区,根据网格内农户特点,开展多元宣教、现场指导和任务分解等工作,提升农户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二是提供就近就业岗位和保障。目前全市垃圾参与分类从业人员约2.5万余人,其中多数公益岗为贫困户、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由乡镇财政或村承担一定底薪,通过销售高价可回收物,如废纸板、废旧金属等增加部分收入,同时对细分的低值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实行源头补贴,提高村保洁员的待遇,提升分类积极性。三是切实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开展垃圾分类之后,需进行填埋、焚烧处理的垃圾量明显减少,乡镇、村(居)投入到垃圾处理的经费大幅度降低,大多数乡镇的垃圾处理费用由每年约10余万元,减少至5万元左右,垃圾分类工作已成为有效提升全市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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