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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3-0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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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4-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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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发〔2015〕11号文件、中发〔2023〕1号文件和湘发〔2016〕3号文件、湘发〔2023〕1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供销合〔2023〕8号)的部署,结合省社“13633”工作思路,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3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建立健全农资保供工作机制

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工作机制,完善价格公布指导机制。因地制宜构建省市县三级农资应急保供体系,通过行业协会参与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全力做好重要农时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优化农资供应结构。加快推动农资企业渠道下沉,加强农资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供应网络覆盖面和终端配送能力。(经贸发展处、省供销集团)

大力拓展供销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做强服务载体,推动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依托“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信息和资源,统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稳步提升服务规模。鼓励各市州社、县市区社对接融入“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平台,并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数据库。大力发展土地全程托管服务,因地制宜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规模达到3600万亩次。加快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持续推广粮食生产“十代”模式,推动服务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向畜禽养殖拓展。(合作指导处、供销集团)

加快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积极构建布局合理、高效顺畅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协调推进产地、集散地、销地等各类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推广典型经验。优化覆盖县、乡、村的流通服务网络,省社和各市州社引导流通骨干企业下沉县域,推进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2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着力推动农村物流网点升级改造。深入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参与国家或地方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完成各市州供销社系统新增冷库库容任务。加快发展直供直销、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与生产环节有效对接。积极做好“832平台”湖南农产品入驻、产品上架、产品销售等服务工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馆”平台建设,力争两个平台销售湖南农产品交易额突破10亿元。(经贸发展处、省供销集团)

巩固提升基层社质量

大力实施“强基强能”工程、全面推动落实“两个到户”,进一步推动基层社规范建设和发展。按照“乡覆盖、村优选、联关口、补缺口”的总体要求,通过巩固现有、存量扩张、自投新建、股份合作、协作联盟(授权经营)等“五条路径”,因地制宜健全基层组织体系。采取社有企业带动、项目资金扶持、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推进基层社改造,拓展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功能,提升综合实力。推动省社和市州社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社共建项目45个。开展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典型推介活动,各市州社指导有条件的县级社建设126个服务功能比较全、社会形象比较好、可持续发展的基层社,提炼总结经验做法,为全省系统基层社提供学习借鉴的标杆和示范。(合作指导处、财务处、监事会办公室、省供销集团)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出台《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全省系统社有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13个具备条件的县及县以上社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制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社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省供销集团将启动数字供销平台建设,以湖南数字供销平台为基础,连通城乡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经营网络,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强化社有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清理“僵尸企业”12个,全省系统资产负债率降至44.5%以下。(财务处、监督审计处、省供销集团)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健全“三会”制度,2019年以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市州社和县级社要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市州社要进一步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精简优化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推动市级社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加快落实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要求,切实用于支持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省社出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成员社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推动市、县级联合社实现社资委应建尽建,逐步完善社有资产制度体系建设。(合作指导处、监事会办公室、财务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落实好今年的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市州社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把各项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市州社每季度末向省社报送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省社召开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将适时召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调度会,对进展较慢的市州予以重点指导。省社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持续推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附件:2023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附件

2023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市州

任务

高质量发展的基层社数量(个)

按期召开代表大会情况

需改制的县及县以上社有企业数量(个)

清理“僵尸企业”数量

(个)

需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数量(个)

省、市级社有企业与基层社新建项目数量(个)

农业社
会化服
务规模
(万亩次)

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数量

(个)

新增冷
库库容
(吨)

2019年以来召开的市级社数量(个)

2019年以来召开的县级社数量(个)

市级

县级

全省

126

14

109

13

12

16

44

45

3600

21

66000

长沙

8

1

4

1

2

0

0

8

300

1

2000

衡阳

7

1

7

0

0

1

1

2

350

1

500

株洲

9

1

5

0

0

2

0

1

170

2

2000

湘潭

6

1

3

0

0

0

0

6

120

1

10000

邵阳

7

1

12

0

1

2

12

3

210

1

200

岳阳

15

1

9

0

0

5

0

2

510

2

3500

常德

7

1

11

2

3

0

0

5

465

2

12000

张家界

5

1

4

0

0

0

0

1

110

2

400

益阳

10

1

6

5

0

1

7

1

280

1

5000

郴州

20

1

11

4

4

1

10

6

470

2

1800

永州

11

1

11

0

2

0

4

3

240

2

13000

怀化

7

1

13

1

0

4

8

3

100

2

8500

娄底

10

1

5

0

0

0

0

3

245

1

7000

湘西州

4

1

8

0

0

0

2

1

30

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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