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圆满落幕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8-12-26 14:50 【字体:大 中 小】
12月24日-25日,经过两天紧张的评审,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圆满落幕。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省社总经济师欧程远莅临评审工作现场指导。
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场(岳阳)推进会议精神,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项目建设和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建设。由省财政厅和省供销合作总社随机抽取的来自财政、供销等领域的6位专家组成了专家评审组对全省29个拟申报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其中申报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项目7个,申报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22个)进行了材料和现场答辩评审。
为确保此次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供财联〔2018〕67号)和《关于召开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2月23日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和财政局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并上报后,省社24日组织专家开始评审材料,25日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并当即逐一公布成绩,省社机关纪委、监审等部门同志全程监督。
湘潭市、衡阳市和邵阳市等7个市(州)参与了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项目申报竞争。茶陵县、韶山市和衡南县等22个县(市、区)参与了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化县项目申报。参加项目申报竞争的单位分别成立了由当地党委政府、财政和供销负责同志组成的答辩组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支持贫困县(市、区)建设力度,此次项目申报特别要求,在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化县项目申报过程中,“辖有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市、区)的市(州)原则上须推荐一个贫困县(市、区,含已摘帽的)申报项目参与竞争。”,并着重强调“贫困县(市、区)入围比例不低于50%(优先支持未摘帽贫困县)”。
最终,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1个市(州)为2019年度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项目建设单位;在确保“贫困县(市、区)入围比例不低于50%(优先支持未摘帽贫困县)”的前提下,确定20个县(市、区)作为2019年度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化县项目建设单位。届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分别给予入围的单位财政资金支持,支持市州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