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9-04-25 【字体:大 中 小】
湘人社发[2013]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销合作社,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着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新的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决定,授予资兴市供销合作联社等10个集体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罗荣等20名同志“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罗荣等10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给予肖洋溢等10名同志(名单附后)记二等功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努力践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竭诚服务“三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