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时间:2019-04-25 【字体:大 中 小】
湘供合字〔2012〕106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热爱“三农”工作,有强烈诚信服务意识,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创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入选全国总社2011年、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二)入选201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三)承办全国农开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二)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三)带动作用大。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科技推广、农民增收、产业提升等方面发挥了带动作用,成效显著。
(四)经营管理水平高。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合作社凝聚力、向心力强,经营业绩佳,成员增收明显。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及推荐。由参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申报表(详见附件1),各项指标数据以2012年度11月底会计、统计数据为准。各市、州供销社根据参评条件,负责筛选和推荐本市、州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于2012年12月14日前报送省供销总社合作指导处(具体名额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审和公示。省供销总社在各市、州供销社推荐的基础上,对参选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审定,并将入选单位在省社网站公示。
四、评选表彰
全省评选出20个2012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奖章)。
五、评选要求
各参选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参评材料真实、准确,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各市、州供销社要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把初选推荐质量关。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731-84403255
电子邮箱: hn4403255@163.com
附件:1、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申报表
2、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评选名额分配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